保定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建立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建立辞去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任命:张莉(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特此公告。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31日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1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俞松苗为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常玲晓(女)为保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徐润宽为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贾文征的保定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付建宾的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1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德勇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1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吴晓君(女)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菅子超为保定市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于少杰为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王秀英(女)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春波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晓君(女)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批准:

马志晴(女)辞去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文春辞去博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沧州

沧州市运河区人大常委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一)

(2024年12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洪涛为运河区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沧州市运河区人大常委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二)

(2024年12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马永胜的运河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桂玲的运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涂 鹏的运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

金中路为运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河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0日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薛连海同志的瀛州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魏红芳同志的九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薛连海同志为九河人民法庭庭长;

魏红芳同志为瀛州人民法庭庭长。

海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0日海兴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一兵为海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李长浩为海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

郭浩庆为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郑荣岐为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杨丽荣(女)为海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撤销:

刘树行海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献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27日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肖志凯同志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樊涛同志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段福进同志为县水务局局长;

周卫华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邯郸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博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决定:

王博同志试任市园林局局长,已于2024年10月期满,同意其按期正式任职。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曲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曲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马秋刚为曲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曲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唐山

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职名单

(2024年12月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岳亚君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职名单

(2024年12月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于淼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董颖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杏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颖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丽英同志为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胡斯琴同志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