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鲁政发〔2024〕1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4年6月4日,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政府决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省自然资源厅承办的《济南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省生态环境厅承办的《修订〈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省交通运输厅承办的《山东省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2024-2035年)》和省农业农村厅承办的《山东省加快现代农业强省建设规划(2024-2035年)》等4件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其他未调整决策事项,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必要时应按规定开展决策后评估。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