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申报2025年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现就我市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

二、申报要求

全市范围内符合《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单位,应主动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申报途径

申报单位应当填写《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3),并由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本单位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本单位人员)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材料(包括: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材料等);单位平面布置图,消防系统图等到单位所在的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

附件:1.《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2.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

3.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防火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