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603007.SH)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镇江中院”)送达的(2024)苏11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近日,公司收到公司管理人出具的《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工作报告》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