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同时彰显人性化关怀,近日,洛阳市涧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秉持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携带相关文件与资料,上门办理了一起接收入矫。

中心工作人员在调查评估时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和正在上中学的孙女共同居住,刘某本人年龄较大,生活自理能力及辨别能力差,独自外出时常迷路,刘某本人没有自行报到的能力,儿子又患有脑梗、偏瘫在床。故执行文书送达矫正中心当天,中心工作人员针对刘某的特殊情况进行认真研判后决定,由中心工作人员上门为其办理报到及入矫接收手续。

在上门过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刘某讲解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矫正期间需要遵守的纪律以及享有的权利等重要内容。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不仅消除了刘某初次接受社区矫正的害怕与迷茫,也让其进一步正确面对社区矫正,积极配合做好监督与帮扶工作。

此次上门办理接收入矫工作,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执法的力度与温度,为后续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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