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至德二年(757年),是安史之乱爆发后的第二年,也是战局出现重大转折的一年。随着安禄山的死去,叛军的攻势难以维系,唐军相继收复长安、洛阳,并开始反攻安庆绪的老巢邺城(今河北临漳),形势一片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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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自即位以来一直把小心肝悬在嗓子眼的唐肃宗李亨,总算是能过上了几天的消停日子。但也不能完全消停,除了朝中的那一团团乱麻,最重要的是那帮骄兵悍将一边正在前线浴血奋战,一边还在眼巴巴的等着他的赏赐呢。

人家为啥愿意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为你们李家去玩命?当然不能排除忠孝节义之类的理由,但境界、觉悟这么高的毕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的人,还不就图个飞黄腾达、升官发财以及封妻荫子?

所以历朝历代一旦在开国了、中兴了或是平叛了以后,首先要干而且必须要赶紧干的,就是遍赏功臣。而李亨虽然不怎么聪明,但也没傻到认为自己可以例外。

那便封,便赏。可封着赏着,在一个人那里就出了问题,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这个人叫张巡,战死于睢阳,生前任职河南节度副使、御史中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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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什么问题呢?此前张巡困守孤城睢阳(今河南商丘)10个月,城破后所部又全部罹难,再加上兵荒马乱的,因此一开始外界并不清楚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故此“当时薄巡者,言其降贼” (《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下·列传第一百四十》),并以此为理由坚决阻止朝廷对他的封赏追赠。

但守军死光了,睢阳的百姓还有活口。所以要想搞清张巡到底是殉国还是降贼压根就没什么难度。可虽然真相很快大白于天下,却没想到这下子争议反倒更大了。

为啥?原来在睢阳守到第七个月时,因外援不至,城中的粮食已经吃光,守军都快饿死了。于是张巡带头杀了自己的小妾,太守许远也杀了最忠心的仆人,然后将其尸身煮熟犒赏了将士。有领导带头,下边的事就好办了,就是继续杀继续煮呗。当然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据说吃掉的都是对守城没啥用的人。直到城破,“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二·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战前,睢阳城里大概生活着4万人,当然也有资料的记载是6万,已经搞不清具体数字了。但可以确定的是,战后全城上下还活着的只有400人。而死者中的大多数,都被据说是来保卫他们的唐军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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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有了这样一种呼声,即张巡非但无功反而有罪:

  • “议者或罪张巡以守睢阳不去,与其食人,曷若全人。”(《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唐纪第三十六》)

为官一方,守土有责,这是不会错的。但甭管打着多么高尚的旗号,人怎么可以吃人呢?更何况“尔俸尔禄,民膏民脂”啊!怎么可以把自己的衣食父母当猪羊一般吃掉呢?如果非要吃人,这座城就算守住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就在众说纷纭之际,张巡的好友、进士李翰站了出来,给李亨上了一道奏折。其中最著名的一句话彻底打动了李亨:

  • “若无巡则无睢阳,无睢阳则无江淮。贼若因江淮之资,兵弥广,财弥积,根结盘据,西向以拒五师,虽终於歼夷,而旷日持久。”(《全唐文·卷四百三十·进张巡中丞传表》)

要不是张巡死守睢阳,江淮就要被安史叛军占领。而江淮是大唐朝的钱袋子,一旦有失,你李亨拿什么给平叛大军发粮发饷,还怎么打仗?所以别说张巡才吃了一城的百姓,就算吃了十城、百城,也是替你李亨吃的。要是让这样的忠臣良将寒了心,日后还有谁愿意替你李家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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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亨恍然大悟,立刻追赠张巡为邓国公、扬州大都督。后来他的儿子、唐代宗李豫,还恭恭敬敬的将张巡的画像请进了凌烟阁。

此事遂盖棺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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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之战这个选题,很久以前我就动过心思。但几次敲下“睢阳之战”这四个字,却始终无法找到能站得住的立场,所以只能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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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质上讲,我也是那种所谓“宏大叙事”的拥趸。所以只要初衷或者结果是好的,那么我通常会认为那些历史事件中的瑕疵或阴暗面也是可以接受的,或者说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当然也得承认,有时候就是屁股决定脑袋的结果。比如我曾经写过耿恭困守疏勒城的故事——同样是城中粮尽,同样是吃人,也许就因为被吃掉的是匈奴使者,所以我在写下那段文字时没有任何精神上的负担,甚至不乏戏谑和故作幽默的情绪:

  • “扬扬得意的使者登上了破败不堪的的疏勒城头,动起三寸不烂之舌说就要招降纳叛。正当他口沫飞溅之间,突然就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劲——那帮蓬头垢面、不人不鬼的汉军怎么个个眼睛冒绿光?其中不少人还瞅着他没完没了的……淌哈喇子!
  • 还没等使者反应过来,就被耿恭当头一刀劈翻在地。然后连洗剥干净的程序都省掉了,一帮饿鬼就在城头升起火开了一场露天烧烤大趴体。
  • 反派往往死于话多,各种电影小说果不欺我……”(详见《跟十三将士归玉门的故事相比,斯巴达三百勇士就是个渣渣》)

事后反思,可能是因为我实在是无法与那个倒霉的匈奴使者共情。但是彭越呢?人家明明没反,但刘邦非说他反了,不但宰掉了可怜的老彭,还把尸体剁成了肉酱,然后送给诸侯们吃,以为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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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认为刘邦哪怕成了汉太祖依旧是个混混本色,身上总透着一股子猥琐的气质。反过来你看人家朱元璋,同样是冤枉蓝玉谋反,直接剥皮实草、诛灭九族,同时将其部属、故旧等两万余人斩杀殆尽……干的都是昧良心的事,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差别,就在于哪怕我们把自己的伦理道德底线压得再低,也无法接受食用同类这种行为。当然了,刘邦比朱元璋早了1500年嘛,而人类总是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而且越文明,本能里边的兽性就会少些,人性就会多些。所以很多时候,以我们现在的价值观去衡量古人,是不适合的,更是一种苛求。

像主父偃就叫嚣过“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史记·卷一百一十二·列传第五十二》),可见人家自己都觉得被别人吃掉没啥大不了的,我们还替他操什么心?

但要是主父偃被像猪羊一样煮熟,然后再被同类吃掉这件事,不是他自愿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