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由陆川执导、姜文主演的电影《寻枪》上映,影片讲述了一名警察意外丢失自己的配枪,而引发的一系列精彩故事。
而就在十年前——1993年的沈阳,却发生了一起真实的警方丢枪案件,只不过当时被盗的不是个人的配枪,而是警方仓库内整整一箱、二十支崭新的77式手枪。
警方仓库内的手枪被盗?而且被偷走了整整一箱!这样的事情听起来简直过于戏剧化,似乎只能在文艺作品中出现,然而在1993年12月29日这一天,却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了数九寒天的沈阳。
那么,这批手枪是如何在警方仓库不翼而飞的呢?最终是否给社会带来了危害呢?
接下来,让我们共同回顾“1993年沈阳特大枪支被盗案”。
案发现场
1993年12月30日上午,辽宁省公安厅刑侦处接到报案,位于沈阳市新城子区道义乡正粮村的辽宁省公安厅被装库遭窃,仓库中的一箱77式手枪不翼而飞。
发现手枪被盗的时间是12月29日临近下班之际,当时仓库管理员张某(化名)正在例行清点库存,可是一番盘点下来,竟意外地发现77式手枪竟少了一整箱。
由于昨天刚刚调拨给吉林省公安厅八十箱77式手枪,管理员张某担心是自己清点有误,于是又细心地数了几遍,可是经过确认,手枪数量确实对不上。
这批77式手枪是在半个月前的12月16日入库的,当时总共合计420箱,先后由鞍山市公安局领走100箱、吉林省公安厅领走80箱,按理说仓库里应该还有240箱,可是现存却只有239箱。
在查找不到这一箱手枪的出库记录的情况下,管理员张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并立即清点了相应的子弹数量,结果发现子弹并没有缺失,尽管如此,二十支手枪被盗,将给社会治安带来多大的危害谁都无法想象。
当晚,整个被装库的工作人员都在加班加点的对账、找枪,第二天一早,便联系此前领走部分枪支的鞍山公安局和吉林省公安厅进行核对清点。
结果证明,手枪在收发过程中并没有任何问题,也就是说,这一箱二十支77式手枪并不是在收发过程中遗失,而是在仓库内被盗窃。
鉴于事态紧急,辽宁省公安厅刑侦处与沈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开始对被装库案发现场周边进行调查。
正如前文所述,该被装库位于沈阳市郊区偏远乡村,周边地势十分开阔,再加上已临近春节,外地人员返乡较多,因此仓库周边并没有调查到有价值的线索。
至于仓库内部,由于前一天刚好有吉林省公安厅的人前来领枪,因此想要提取有价值的脚印等线索十分困难,除此之外,仓库内的门窗都完好无损,以上迹象表明,很有可能是内部人员作案。
毕竟该仓库位于整个被装库的内院,想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摸进来本身就十分困难,更不要说在仓库大门上锁的情况下。
至于翻窗进入仓库的可能性,也被警方初步调查后排除,因为该仓库的窗户离地高度足有3.55米,普通人不借助登高工具是无法进入的,而且窗户也没有遭到破坏。
综上所述,警方认定是“家贼”作案,通过进一步的现场调查,仓库南面窗框上的微量绿色油漆擦痕最终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这种绿色油漆与手枪包装箱上的油漆成分完全一致,而且明显是近期留下的划痕,也就是说,被窃的一箱77式手枪极有可能是从这扇窗口运到外面的。
假如犯罪分子真的是从仓库内将一箱手枪从南面窗户抛出,那么其在仓库内必定有登高工具,事实上,仓库内码放在一起的几百箱枪支,就是天然的登高平台。
想到这里,办案人员立即对最顶层的包装箱进行调查,然而结果却一无所获,这不禁让警方感到纳闷。
正在所有人都觉得一筹莫展之际,有人提出,脚印会不会留在了此前被领走的两批手枪的包装箱上,言下之意,这一箱手枪被盗的日期远比想象中要更早。
于是专案组立即派人赶赴鞍山公安局和吉林省公安厅进行实地调查,结果在两地的手枪包装箱上,各提取到了几枚没有穿鞋的脚印。
经过认真地比对,警方可以确认这些脚印都来自同一个人,初步判断,该犯罪分子是一名成年男性,年龄在18岁到30岁之间,身高大约在1.72米至1.80米之间。
犯罪过程也大致明了,即犯罪分子在潜入仓库后,光脚爬上了手枪包装箱顶部,将位于最上面一层中间的一箱手枪从南面窗口抛出,之后便抽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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