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空空

想赚点外快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时有人对你说

只要将电话卡和银行卡出借或卖给别人

就可以

得到几百甚至几千元钱

等等等等!千万别

因为这可有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两卡”违法犯罪到底是什么?

01

什么是“两卡”违法犯罪?

“两卡”违法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所谓“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02

“两卡”违法犯罪是什么罪?

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用于犯罪活动或者被他人用于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即通常所说的“帮信罪 ”

除了广为人知的出售、租借银行卡用于跑分洗钱以外,电话卡以及电话卡关联的互联网账号用于电诈违法犯罪的活动更为隐蔽,带来的法律后果却更为直接。

“两卡”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一

洗马镇刘某某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提供银行卡取现)

2023 年初,被告人刘某某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找工作期间,在与网友聊天时得知提供本人银行卡给他人洗钱、跑分10000元钱有500元钱的提成,随后被告人到深圳市龙岗镇将自己名下的邮政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收取违法犯罪资金共计4万余元,在转账过程中刘某某为对方提供刷脸转款4次共计20222元。

刘某某提供自己银行卡为他人刷脸、洗钱、跑分的行为已构成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被湄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二

马山镇刘某诈骗案(行业“内鬼”架设GOIP设备)

2023年9月底,湄潭县某通信运营商从业人员刘某利用工作之便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手机卡或对停机的手机卡进行复机后获利手机卡后,由朋友罗某某负责联系上家、 架设GOIP设备即“手机口”,为境外诈骗份子实施诈骗活动提供通讯呼叫帮助,获取的报酬两人平分,两人操作“手机口”操作进行诈骗活动,于2023年11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刘某身为通信运营商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架设GOIP设备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通讯帮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被告人刘某被湄潭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案例三

湄江街道贾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贷款包装流水)

2022年10月20日左右,被告人贾某某由于自己征信不好,不能在银行贷款,就联系朋友刘某某为其在网上办理贷款,刘某某随后在网上找到承诺不要征信也能办理贷款的人,并约定在铜仁市见面,见面后对方告诉贾某某办理贷款就要先用贾某某的银行卡“过账”包装流水后就能贷款,贾某某同意后按对方要求第二天又从铜仁玉屏乘车前往广州市南沙区。贾某某与五名陌生人见面后一同来到酒店,贾某某将自己名下的1张建设银行卡、手机及手机银行密码等提供给对方用于收付违法犯罪资金,当日贾某某的银行由于接收了涉诈资金就被公安机关冻结,随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贾某某由于个人征信问题在网上贷款,刷卡包装流水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被告人贾某某被湄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何防范“两卡”违法犯罪?

01

保护个人隐私

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

02

不贪图小便宜

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等。

03

提高防范意识

朋友、陌生人、网友要求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或支付账号供其使用,并声称给予报酬的,切勿提供,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04

关注身边人

警惕朋友、亲人被不明人员诱导,利用号卡从事可疑活动。

05

及时报警

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湄潭反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