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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4年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围绕贯彻落实进行研讨交流。党组成员、机关及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落实好。《条例》作为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从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高度重视,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要认真领会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精神,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在党史学习过程中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切实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要把学习党史和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贯通起来,把学习党史和推进工作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妇联党员干部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为服务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 进中游”目标贡献北疆巾帼力量。

来源:自治区妇联机关党委

编辑:仇博、赵静炜

审核:刘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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