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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栖霞市委员会

关于王春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栖霞市政协十一届十三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栖霞市委员会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王春光同志任政协栖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吕强同志任栖霞市寺口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牟耀东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栖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乃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栖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郝桂刚、牟旭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栖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本章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栖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林新忠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栖霞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卫锡友同志不再担任栖霞市寺口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政协栖霞市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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