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屏新闻记者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曲靖市地方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曲靖市人大常委会第一个协同立法地方性法规。至此,广西百色市、贵州黔西南州、云南曲靖市实现了滇黔桂“三州市”对万峰湖协同保护的立法目标。
三省携手守好万峰湖
《条例》明确了立法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保护范围和基本原则,对保护和改善万峰湖水环境质量以及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万峰湖位于滇、黔、桂三省(区)接合部,地处南盘江中段,是1998年国家重点工程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大坝建成拦截南盘江面形成的淡水湖泊,是国家“西电东送”的重要能源基地,是珠江三角洲水质调剂的重要源泉,是珠三角经济区的重要水源供给地。水域面积176km²,世代滋养着广西百色市、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云南曲靖市三个地级市(自治州)5个县(市)的居民。多年来,沿湖人民充分利用万峰湖资源优势开发产业,湖区两岸经济得以快速发展。但由于缺乏万峰湖生态保护机制,大规模网箱养鱼无序发展、工业和生活污水肆意排放等因素,万峰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质严重下降,群众反映强烈。
此外,万峰湖流域治理涉及多个市(州)、多个领域、多个部门,难以形成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和保护监管体制机制。因此,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后半篇文章,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新优势,促进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制定符合万峰湖保护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
根据国家“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和特点抓好协同立法”的精神,2020年,百色市、黔西南州、曲靖市三地人大常委会签订《跨区域协同立法合作协议》,协同立法抓好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曲靖市于2021年开始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于2024年11月7日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8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野钓天堂”有了“保护令”
《条例》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为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治理原则、水域内规划与管控、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区域协作、法律责任等内容,条款结合万峰湖流域实际现实及发展情况依法细化。
被誉为“野钓天堂”的万峰湖,今后还可以钓鱼、养殖吗?《条例》明确,万峰湖保护范围内按照珠江流域渔业管理相关规定实行禁渔期、禁渔制度。万峰湖保护范围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核定本行政区域万峰湖生态养殖承载量,依据承载能力制定生态水产养殖规划。
《条例》还明确,涉及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路径,促进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绿色农业、生态旅游、休闲垂钓等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促进万峰湖资源有效利用。
《条例》明确了鉴于万峰湖处于黔、桂、滇三省结合部的区位特点,建立综合协调、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产业发展等保护共享机制,对万峰湖流域湖区的资源与生态环境进行三省协同保护;并对万峰湖保护经费来源渠道进行明确。
《条例》对万峰湖保护区市、县、乡三级政府综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予以明确,并列明相关职责;还明确了从建设项目管理、水产、畜禽养殖管理、农业面源污染管控、船舶管理、旅游垂钓方面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万峰湖水环境质量。
明确八大类禁止行为
《条例》将万峰湖保护范围分为控制区和保护区,并依据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每个区明确了8大类禁止行为。
其中,为便于法规执行、严肃法律责任追究,按照法定程序对“擅自搭建钓鱼平台、钓鱼棚进行垂钓”的违法行为设定相应的处罚。《条例》明确,对在万峰湖擅自搭建钓鱼平台、钓鱼棚进行垂钓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设施,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还明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万峰湖保护与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主管部门做好万峰湖流域保护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张玉华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预警监测和用好联防联控机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万峰湖流域入湖排污口整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共同守护好万峰湖的“绿水青山”。
开屏新闻记者 蒋琼波 文 图片为供图
一审 何晓宇
责任编辑 吕世成 陈洁
责任校对 刘自学
终审 编委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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