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建立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建立辞去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任命:张莉(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特此公告。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31日

中级、二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