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24年12月31日朔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

决定接受冯云龙因已到退休年龄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

决定接受胡伟因已到退休年龄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

关于市政府——

决定免去:武跃飞的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卢生权为市应急局局长,宋卫东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决定免去:孟福荣的市应急局局长职务,卢生权的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关于市监委——

任命:王骉、宣勇为市监委副主任;免去:董建福的市监委副主任职务。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

任命:刘晔为环资庭庭长;李向阳为民一庭庭长;李婧为民二庭庭长;郭振义为审监庭庭长;智秀兰为立案庭副庭长;池海涛为环资庭副庭长;刘永生为执行局执行庭庭长。

免去:刘晔的民一庭庭长职务;李福的民二庭庭长职务;李向阳的环资庭庭长职务;李婧的审监庭庭长职务;郭洪福的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智秀兰的行政庭副庭长职务;池海涛的审监庭副庭长职务。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

任命:宫子奇为检委会委员、检察员;闫美为检察员。

免去:康顼的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吴健、王丽的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吴瑞芳的检察员职务。

助编:祁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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