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问】
原标题:超龄农民工工作中受伤能拿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吗
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陈丹丹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是从外地来北京务工农民,今年65岁。2020年6月,我入职一家建筑公司当瓦工。这家公司没有跟我签订任何合同,但给我缴纳了工伤保险,约定每天的工资是200元。
2021年10月,我在工地干活儿时意外受伤。同年12月,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我的情况认定为工伤。2022年5月,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我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九级。半年后,这家建筑公司与我解除了劳务关系。
作为一名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我被认定为工伤后,能拿到哪些赔偿?我可以要求建筑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北京 老张
为您释疑
老张您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您在入职这家建筑公司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故和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存在劳务关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是双方劳动关系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您在入职该公司时,已超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和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终止或解除问题,亦不符合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法定条件。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设立目的在于补偿劳动者因工伤造成的就业困难,是对劳动就业年龄范围内工伤劳动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影响就业的一种补偿。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基于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劳动能力等因素确定的正常退出劳动领域的年龄界限。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再就业,故不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下,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至关重要,用人单位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轻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保护“银发族”的劳动愿望和积极性,让“银发”劳动者成为劳动力市场的有力补充。
因此,尽管您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工受伤后无法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仍可获得其他形式的工伤保障,如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康复费用等,这是建筑公司应当支付的赔偿。您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陈豪强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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