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

自然资源厅公开通报

万源市、长宁县、南江县、会理市

4宗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

旨在向全社会释放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强烈信号,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强大震慑。

案例详情如下

1

万源市某砂石厂越界采矿案

基本案情

2016年10月,何某某、龙某某收购并经营万源市某砂石厂。

2018年3月以来,该砂石厂先后开展了生态恢复治理、矿床开拓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平台)建设等活动并超出了批准的建设范围,相关行为持续至2022年4月,形成了越界采矿等违法采矿事实。

2022年3月31日,万源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发现该砂石厂共违法动用矿区界外资源量22.5816万吨,价值474.2136万元。

2022年4月21日,万源市公安局对该砂石厂非法采矿问题进行立案侦查,期间万源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2024年4月11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判决何某某、龙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何某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万元,对龙某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4.5万元,同时追缴两人违法采矿所得。

典型意义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不仅造成国家资源损失,还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甚至引发地质灾害风险和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法严惩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保护环境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不懈。

自然资源部门与司法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采矿突出问题,在案件移送、证据收集等方面加强行刑衔接,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维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执法司法屏障,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环境资源保护法治意识,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2

长宁县周某无证采矿案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周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以建养猪场为名,在长宁县某镇某村某组违法开采建筑用白云岩出售牟利。经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周某违法开采建筑用白云岩4.0049万吨;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周某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进行认定,违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84.1029万元。

2021年8月30日,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3月, 长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周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 周某违法开采建筑用白云岩,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并涉嫌刑事犯罪。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强化协作,通过推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高效衔接,形成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的执法司法合力,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3

南江县某劳务公司违法采矿案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某劳务公司与南江县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防火通道建设合作协议,约定开挖出的土石方归某劳务公司所有。

2022年1月,相关部门批准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占用黄峡村集体林地修建森林防灭火通道。

2022年4月至2023年11月,该劳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某伙同胡某某、程某某,以修建防火通道之名,将开采的灰岩矿以“毛石料”销售给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该问题线索后,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调查,初步查明该劳务公司共动用灰岩矿资源量约15.2416万吨,累计销售金额合计123.68万元。

2024年6月11日,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7月31日, 巴中市公安局文旅新区公安分局将案涉的周某某等6人移送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巴中市纪委监委、南江县纪委监委已于2024年5月对8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典型意义

近年来,以各类名义违法采矿牟利等新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扰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损害政府公信力,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本案中➤某劳务公司打着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的幌子,行非法采矿之实,公然挑战法律底线,给当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查明案件事实,及时处事处人,对于涉嫌犯罪问题,绝不姑息,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彰显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

4

会理市某砖厂越界采矿案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期间,会理市某砖厂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非法开采页岩,用于加工生产页岩砖并对外销售。

2023年4月,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在办理会理市违法采矿有关问题区域挂牌督办工作中,发现该违法行为,对矿业权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经调查,该砖厂共违法开采页岩1.3178万吨,凉山州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页岩价格为0.66元/吨,共计违法所得8697.48元。

2023年7月,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砖厂退回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02.1元。截至目前,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自然资源部和省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重要论述,先后对违法采矿问题典型、集中的会理市等地实施区域挂牌督办,凉山州在工作中发现了该违法问题,并对包括该问题在内的24个违法采矿问题及时进行查处整改。

区域挂牌督办➤作为督导矿产执法工作的有力手段,有利于持续严厉打击重点地区矿产违法问题,对于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

四川将全面贯彻落实矿产执法司法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协同发力,形成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合力。

来源:四川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