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屏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记录报告基本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全院检察干警均按规定填报,未发现违反规定的现象。

二、主要做法

(一)狠抓教育引领,增强内核驱动力

院党组切实扛起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关于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答复意见》《福建省检察机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指引》等文件要求,把贯彻执行意见传达到每一名检察干警,积极引导检察干警的意识从“要我填”到“我要填”转变。

(二)深化宣传教育,形成广泛共识

持续为全院固定电话定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彩铃,提醒来电人员严禁插手、过问打探案件,促进政策深入人心;在受案窗口,向案件当事人及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发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实施办法》,为防止干预过问案情筑起一道“防火墙”;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三个规定”规范履行情况,努力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三)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

建立“三个规定”报告机制,把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党员干部年底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院领导带头记录报告事项,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如实填报,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院持续做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不断丰富“三个规定”学习方式,抓好责任落实,坚持每月通报本院填报情况,督促检察干警自觉进行纵向、横向比对,寻找差距、正视不足,积极推进“三个规定”落实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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