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来了!12月13号新京报报道安徽寿县一村民开皮卡车到加油站打柴油,结果半路被路政查扣车辆和柴油,并开具3万元的罚单,如今有了好结果!可见舆论的力量是巨大的!

根据2025年1月1日最新消息报道,该农户被罚的3万元在当地安徽省交运局的干预下,已经把3万元罚款打给了那一个农户。说明这个农户的复议成功了,也成功地说明了舆论的力量是巨大的。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相信3万元的罚款也就白瞎了!

首先来看一下事件的经过:

事情发生在2024年11月份,安徽寿县一村民家里忙于秋收,可是自己家的收割机的柴油没了,于是就开着自己的皮卡车拉着油桶到加油站去买柴油。

其实农户种地多了都有的收割机或者旋耕机等等机械,因为这样省时省力,也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但是由于这些大型农业机械体积比较大,而且行驶的速度也比较缓慢,还有一部分是链轨的情况,不允许上路。毕竟链轨对于水泥或者油漆路损伤是非常大的。

农民对于这些大型的农业机械,用油一般都是用车到加油站里打油,这样省事方便又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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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的安徽正好是水稻收割的繁忙季节,这一农户的收割机里没有了,于是就开着车到加油站打油,结果半路上被路政查到了,于是扣了车扣了油,而且还罚了3万元。

可是因为农忙在即,这个农户不得不把一秋季的水稻卖了1万多元,然后又向村里的亲戚朋友借了1万多元,终于把3万元的罚款交上了,把自己的车开回家了。

庆幸的是这户农民被新京报媒体给报道了,可以说是非常幸运的。一件事情报道以后,立即引起网络的轰动效应,舆论声一片,都在谴责当地的路政,罚款不当的问题,不理解农民种地的难处。

毕竟3万元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一年的收入还没有3万元,这些行政执法部门也不理解农民的困难,只知道辔头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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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部门的回应:

路政部门被问急了,于是工作人员回应:这是按照交通运输法的规定,因为村民没有危险物品的运输证,所以进行了罚款,更为重要的是按照最低标准罚款,体现了人性化的执法行为。

其实路政部门的回应有点欠考虑,主要是没有考虑到法律条文与现实的误差问题。对于农民而言,只有自己到加油站去打油才能使得农业机械运转,不可能去办理危险物品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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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法律也同时不一定对于柴油等这些小规模的运输危险不大,社会的影响也不大,而且还存在着“首违不罚”的原则,结果当地的路政部门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只是以罚款为目的而执法。

更何况法律同时也规定,对于危险物品不是用于运输经营为目的的不用办理营运证。而对于这个村民确实没有用于盈利,也就是拉着油不是卖给其他农民的,而是自己用于农业生产的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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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和村干部回应:

加油站也对当地路政部门给予了回应,也承认了该村民经常到加油站里打柴油,用于自家的农业机械用油,不存在着倒油卖油的问题。

关键是当地的村干部也开具了相关的证明,证明该村民家里有旋耕机和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打的柴油也是用于这些机械,用于农业生产。结果当地的行政执法部门不讲情面,不讲事实,就是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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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最新处理结果:

之前经过新京报报道之后,该村民进行了行政复议,毕竟自己为了3万块钱还借了人家的钱,确实的罚了3万太多了。

截至2025年1月1日,根据新京报报道该村民申请行政复议成功,已经在安徽省交运执法局介入处理下收到了3万元的退款!

网友们的回应:

——追责了吗?如果不追责工作人员,还有下一个3万甚至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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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退了款,说明就构成了违法行为,必须追责,法治社会不能光嘴上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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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大网民的压力下,终于承认错误了,吃了再吐出来确实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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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不考虑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都是耍流氓!

——既然退钱了,就证明罚款不当,相关部门责任人和执法人应该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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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的评论热火朝天,可以说非常的深刻和尖锐,指出了问题的本质。一些律师也质疑这次执法欠妥的问题,应该做到过罚得当,不应该这么不切合实际的罚款。

同时对于纸上的法律条文和现实情况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差距,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不应该是阻挡农业生产,损害老百姓的利益,成为执法部门罚款的渠道!

对于执法部门应该宣传法律,尤其对于影响不大的这种行为,可以采取首次不罚的现象,只是进行普法教育和讲解,起到告知或者警告的义务。同时要解决农民农业生产用柴油的问题,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

你对于退还3万元的罚款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