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

这些新规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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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后,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放假总天数从11天增加至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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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的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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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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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新增91种药品,其中——

  • 肿瘤用药26个(含4个罕见病);

  • 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含2个罕见病);

  • 罕见病用药13个;

  • 抗感染用药7个;

  • 中成药11个;

  • 精神病用药4个;

  • 其他领域用药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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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差异化评价标准。专业学位既可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也可通过规定的实践成果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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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利用网络数据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网络数据、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数据等非法网络数据处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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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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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及儿童用纸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婴幼儿及儿童生活用纸品中重金属(铅、砷、镉、汞)、可迁移性荧光物质、丙烯酰胺、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化学安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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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

随着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以及工资折算办法、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式也随之调整,涉及广大职工群众。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

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公布了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

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企业等单位依法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另外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其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企事业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且经职工本人同意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依法支付工资报酬。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企业等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事业单位按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进行折算。职工小时工资收入按职工日工资收入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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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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