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法情况:
来宾市纪委监委网站12月30日消息:
日前,来宾市纪委监委对原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杨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贪婪无度,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来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前,在2024年7月9日,来宾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
来宾市林业局原主任科员杨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来宾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根据上述两条消息,杨杰接受调查时职务为来宾市林业局主任科员,而最后开除党籍和移送司法机关调查时,官方的表述却是原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据水枪人生公众号,杨杰的工作经历如下:
工作经历:
1985 年 7 月 - 1986 年 1 月在广西柳州地区三江县公安局任民警;
1986 年 1 月 - 1989 年 1 月在广西柳州地区三江县公安局古宜镇派出所任民警;
1989 年 1 月 - 1990 年 7 月在广西柳州地区三江县公安局内保科任干事;
1990 年 7 月 - 1992 年 12 月在广西柳州地区三江县消防科任副连职参谋;
1992 年 12 月 - 1995 年 12 月任广西柳州地区三江县消防科副科长(正连职);
1995 年 12 月 - 1997 年 04 月任广西柳州地区三江县消防科副科长(副营职);
1997 年 4 月 - 1999 年 8 月任广西柳州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三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正营职);
1999 年 8 月 - 2004 年 3 月任广西柳州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副团职);
2004 年 3 月 - 2006 年 2 月任广西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副团职);
2006 年 2 月 - 2010 年 8 月任广西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正团职)、消防支队委员会副书记;
2010 年 8 月 - 2012 年 12 月任广西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正团职)、消防支队委员会书记;
2012 年 12 月 - 2013 年 11 月任广西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正团职)、消防支队委员会副书记;
2013 年 11 月后任广西来宾市林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从副局长、党组成员,什么时候变为主任科员的,尚未见到有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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