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一起数字藏品用户与平台的合同纠纷案件近日迎来二审裁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丝路数藏公司须向用户退还13.39万元余款,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此前被告公司曾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开庭时,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多位律师介绍,近年来数藏维权很多,但几乎少有成功案例,难点在于用户举证难。此次维权成功实属少见,此案例可以为后续类似纠纷的处理提供有效参考。
▲数字藏品变电子垃圾? 图据视觉中国
各执一词
原告:公司虚假宣传,购买数字藏品后无法提现
赵先生称,自2022年6月起,丝路数藏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多次在公司介绍上宣传其为央视上榜品牌,发布与央视合作图片,在微信上声称其隶属联合国丝路论坛旗下数字版权开发平台。此外,该公司还在广告中宣传邀请好友,加入购买数字藏品可获得积分和白名单等奖励,在微信上声称下载安装丝路数字藏品APP,到其开发的特定服务器平台进行数字藏品买售活动可谋取巨额利润,冲榜消毁规定数量藏品,“可中奖金条、手机、小汽车的概率较大,宝藏礼品丰厚。”
赵先生认为,丝路数藏公司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他人到其开发的“丝路APP”上积极买售其发行的数字藏品进而牟利,并要求他将部分款项先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的账户,从而将钱充值进原告在丝路APP上的账户。
2024年3月8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该合同纠纷案立案受理。原告赵先生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丝路数藏公司向他退还约13.39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原告赵先生称,2022年期间,他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数字藏品,支付后不久,被告突然关闭了案涉进行数字藏品买售活动的丝路APP和有关服务器平台,解散了丝路官方用户微信群和QQ群, APP平台所有用户均无法提现资金,平台所有用户的数字藏品资产也全部消失。后他多次要求被告退还钱款无果。
被告:被境外黑客攻击,非主观意愿关闭平台
被告丝路数藏公司辩称,原告转账的对象是案外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不是被告公司,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款项没有依据。据原告提供的转账凭证显示,如果涉及是被告公司的款项,连连公司是有清楚的备注的,在有明确备注的金额里,仅有66001.34元与被告有关,而且,被告也未收到连连公司结算支付的相关款项,据此原告要求被告返款13万元没有事实依据。
此外,被告公司认为,数字藏品业务具备正当性,本案不存在违约行为。数字藏品作为一种虚拟资产而存在,即便平台不存在,也存在于区块链代码上。被告实际开发、发行了数字藏品,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款项没有法律依据。“被告公司APP和网站遭受境外黑客攻击,公司对此报警了但未有处理结果,并非被告主观意愿关闭平台。”
维持原判
一审:十日内向原告返还13.39万元并支付利息
经一审法院审查认定,在被告创建的微信群“丝路数藏艺术研究院”的聊天记录记载:群成员询问公司公众号归属,被告人员回复称“我们是联合国世界丝路论坛,丝路数藏科技是数字藏品发行部门”。目前,微信公众号“丝路数字艺术研究院”的运营主体为被告,已因用户投诉并经平台审核被停止使用,存在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发布、传播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其次,被告在网上发布了关于被告经营的丝路App的宣传文章,宣传内容包括“组队寻宝”能获得丰厚的奖品,发布寻宝榜单、寻宝结果等等。
庭审中,对于平台关闭后,被告是否提供相应渠道给原告查看或操控平台中的账户资金及数字藏品的提问,被告回复称,数字藏品部分作为一种虚拟的资产,已经存在固定的区域链,有特定的密钥,已经是无形资产,双方的交易已经完成。即便不是被告的APP,从其他APP或端口也可以查询。解除数字产品、关闭平台的义务是双向的,客户要返还密钥,平台再退还账户资金。
2024年9月2日,一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综上所述,法院裁定被告丝路数藏公司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向原告返还13.39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
二审:裁决被告举证不能,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丝路数藏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当事双方均未向二审法院提交新证据。
被告公司认为,没有证据证明13万是被告用于购买丝路数藏公司的藏品,此外,丝路数藏公司和连连公司是两家不同的公司,不能将连连公司的转账均视为购买丝路数藏公司的产品。
被上诉人答辩称,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明确,赵某某现持有的涉案藏品均是其直接向丝路数藏公司购买而来,故丝路数藏公司为买卖主体的相对方。同时,根据一审查明的事实,丝路数藏公司要求所有用户充值和提现资金将由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连连公司仅作为支付平台,未参与涉案交易,非涉案合同主体相对方。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丝路数藏公司是否应向返还一审判决所认定的款项;一审是否存在遗漏必要诉讼参与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严重违法情形。
关于争议焦点一,丝路数藏公司主张,原告支付的合计17.33万元的款项中,仅有约6.6万元与其有关。经法院审查,原告在本案中已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根据该APP的操作指引,将合计17.33万元的款项支付至连连公司账户,其初步举证责任已完成。
相反,丝路数藏公司虽主张其转账的部分款项与其无关,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反驳,对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一审法院认定赵某某向连连公司所转账的17.33万元均系购买丝路数藏公司开发的数字藏品的合同价款,并判决丝路数藏公司将余款13.39万元返还,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争议焦点二,法院认为,本案中连连公司并非案涉合同的当事人,其并非本案必要诉讼参与人,一审法院未追加其参加本案诉讼,不存在遗漏必要诉讼参与人、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形。
2024年12月2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丝路数藏公司的上诉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图据图虫创意
律师看法>>>
数藏维权成功案例少,难点在于取证困难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起数藏维权成功案例在数藏圈较为少见。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孙求莹介绍,目前数字藏品领域属于新兴领域,其法律性质尚未完全明确,对于数字藏品交易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尚不清晰,导致用户在权益受损时难以找到有效的法律依据进行维权。此外,一些平台通过操纵市场、虚假宣传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高风险的数字藏品,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混乱,也增加了用户维权的难度。
此次维权成功,是NFT数字藏品近几年罕见用户维权成功的案例,其中界定了平台提供数字藏品交易服务的法律性质,平台一旦“跑路”,用户便因此丧失了对数字藏品的占有、支配、使用权,此时用户便可要求平台承担相应责任。此案例可以为后续类似纠纷的处理提供有效参考,有助于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数字藏品领域的法律适用和责任认定等问题,也为用户在遭遇类似纠纷时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也介绍,数藏维权很多,但国内几乎少有成功案例。数藏可能涉及一些法律问题,如建老鼠仓拉盘等,但用户维权时很难取证,“因为在一级市场,平台拉仓、操纵价格等后台数据用户很难获取。”此外,数藏平台在辩护时也经常称,一些被用户指控的违法行为都是二级市场的自由买卖,平台没有责任关系。
律师提醒>>>
切勿因他人诱导就轻易决定购买数字藏品
红星新闻注意到,2023年1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数字藏品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提出多措并举,全方位防范数字藏品的监管风险。其中包括规范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大力整治消费欺诈乱象、重拳打击诈骗等犯罪行为、全面防范版权侵权和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等多项举措。
对于公众来说,应如何防范与数字藏品及平台相关的风险?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飒建议,我国乃至全球都尚未发展出一个成熟且具有一定体量的市场,加之其法律性质模糊、监管存在困难,价格存在上下浮动的巨大空间,切勿因他人诱导就轻易地决定购买数字藏品。
目前,市场上尚且存在大量的以数字藏品为名的骗局,此类数字藏品没有任何价值基础,发售人随时存在卷款逃逸的可能,务必慎重以对。如果公众遇到此类骗局,可及时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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