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例详情

(一)原告起诉内容

原告赵文、赵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继承人孙英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二号房屋归赵文所有。

2.诉讼费由原被告依法分担。

事实与理由:孙英与周洁系原配夫妻,婚后共同生育两女,长女孙秀、次女孙芝。1998年,周洁去世。1999年4月,孙英与刘娟再婚,婚后无子女。2016年,长女孙秀去世,孙秀与丈夫赵斌育有一子赵文。2018年,次女孙芝去世。2013年,孙芝与前夫王涛离婚后未再婚,孙芝与前夫王涛有一养女王丹。2021年6月24日,孙英去世,孙英、周洁的父母均先于他们去世,以上已故人员生前均未立遗嘱,亦未与他人签署遗赠扶养协议。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二号房屋原系孙英与周洁的单位福利住房,周洁去世后,孙英于2002年以个人名义与某单位签署《单位现有住房出售协议书》,使用本人与周洁二人的工龄折算后,最终以27429.88元优惠价格购买,并于2004年6月3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孙英一人名下,产权属于孙英个人。但因购房使用了周洁工龄,属于周洁的个人财产部分是其遗产,应由其合法继承人予以继承。

另,刘娟与孙英再婚后,起初与孙英住在一起,之后多数时间则在其子女处居住。孙英一人居住期间,日常饮食起居均由赵文及其配偶照顾,日常生活缴费、住院看护等费用也由赵文及其配偶支付,孙英去世后的火化安葬事宜也由赵文一手操办,赵文对被继承人孙英付出较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应当多分。上述房屋属于孙英的遗产,其中属于周洁的财产部分为周洁的遗产,分别发生继承。现双方未能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

(二)被告答辩内容

1.刘娟辩称

同意房屋归赵文所有,但要求赵文支付80%的折价款。涉案房屋是孙英和刘娟的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再婚后购买。二人再婚22年共同生活在涉案房屋内,相互扶持,夫妻感情好,刘娟要求多分孙英遗产份额。

2.王丹辩称

同意赵文、赵斌的请求,与其一致。

(三)法院查明事实

孙英与周洁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二女,名孙秀、孙芝。周洁于1998年9月30日去世,生前未留遗嘱。1999年4月28日,孙英与刘娟再婚,婚后无子女。赵斌与孙秀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独生子赵文。孙秀于2016年9月28日去世。孙芝与王涛于2013年7月20日协议离婚,二人有一女王丹。2018年1月12日,孙芝去世。2021年6月24日,孙英去世。

2002年11月1日,孙英与某单位签订《单位现有住房出售协议书》,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二号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2002年12月18日,孙英交纳购房款27429.88元。根据《单位现有住房出售房价计算表》及调查表回执,购买该房屋时折算了孙英的工龄42年,周洁工龄32年。2004年6月30日,孙英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证,为单位房改成本价售房。审理中,赵文表示孙英、周洁均不是军人,周洁去世后没有进行遗产分割,涉案房屋用孙英与周洁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购买房屋使用了周洁的工龄,涉案房屋应由周洁、孙英的继承人继承。

刘娟表示涉案房屋是其与孙英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二人婚后购买,其认可购买涉案房屋时使用了周洁和孙英的工龄。赵文、赵斌、刘娟、王丹就房屋购买时价值及房屋现值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刘娟提交病历、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定表、居委会证明、视频、照片,表示其身患多种疾病,不能自理,其与孙英相互扶持多年,家庭成员相处愉快,要求分得房屋80%的折价款。

赵文、赵斌、王丹表示刘娟没有照顾孙英,孙英由赵文赡养,应多分,若无法达成一致,则由其和王丹共同享有四分之三的份额。

(四)裁判结果

孙英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二号房屋由刘娟、赵文、王丹按份共有,刘娟享有三分之二的份额,赵文、王丹各享有六分之一的份额。

二、案件分析

(一)案件焦点问题剖析

1.房屋产权性质及遗产范围的界定

本案关键在于确定涉案房屋的产权性质,即该房屋是属于孙英与刘娟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包含孙英前妻周洁的遗产部分。这涉及到对房屋购买时间、购房款来源、工龄折算等因素的综合考量,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范围界定的准确适用。

2.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确定

在明确房屋产权性质和遗产范围后,需要进一步确定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这需要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扶养情况、是否存在代位继承等因素,同时还要平衡各继承人的利益诉求,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继承份额的确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公平合理。

(二)原被告主张与证据分析

1.原告主张与证据分析

原告赵文主张涉案房屋归其所有,主要依据是房屋购买使用了周洁的工龄,周洁的相应财产权益应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且自己对孙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应当多分遗产。其证据包括房屋购买协议、工龄折算证明等,用以证明房屋来源与周洁有关;同时提供了日常照顾孙英的生活缴费凭证、住院看护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其扶养情况。然而,对于房屋系用孙英与周洁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一主张,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如无法证明购房款中包含周洁的个人财产部分,这使得其主张房屋完全归自己所有的诉求存在一定的瑕疵。

2.被告主张与证据分析

-刘娟主张与证据:刘娟主张房屋为其与孙英的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多分遗产份额。其证据有病历、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定表、居委会证明等,旨在证明自己身体状况不佳且与孙英多年相互扶持,以此为依据主张在遗产分配中享有较大份额。这些证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与孙英的生活状况,但对于房屋产权性质的认定,其认可使用了周洁和孙英的工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房屋产权的界定增加了复杂性,需要进一步依据法律规定来明确其在房屋产权中的权益范围。

-王丹主张与证据:王丹同意原告的请求,未提出独立的主张和证据,其在案件中的立场相对较为中立,主要是依据与原告的亲属关系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在遗产分割过程中未对房屋产权和继承份额提出实质性的争议和证据,更多地是遵循法律规定和其他当事人的意见进行表态。

(三)法院判决依据与合理性探讨

1.房屋产权性质认定依据

法院认定涉案房屋为孙英与刘娟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依据是房屋购买于孙英与刘娟再婚后,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虽然购买房屋使用了周洁的工龄,但这并不足以改变房屋的夫妻共同财产性质。对于原告主张购房使用了孙英与周洁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未提交证据,法院不予采信。这种认定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界定原则,从证据和法律规定的角度,明确了房屋的产权归属,维护了婚姻关系中夫妻财产制度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2.继承份额确定依据

对于继承份额的确定,法院依据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孙英的遗产部分,在其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法定继承人刘娟、孙秀、孙芝均等继承,因孙秀、孙芝先于孙英去世,其应继承的部分由各自子女赵文、王丹代位继承。这种继承份额的分配方式遵循了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代位继承制度,充分考虑了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血缘关系和继承权利的传递,确保了遗产分配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同时,对于因使用周洁工龄而产生的财产性权益,由于涉案房屋为特殊性质的军产房,目前不可上市交易且各方对房屋市值和现值无法达成一致,法院暂不处理,待具备条件时再行主张,这既体现了法院对复杂财产权益问题的谨慎处理态度,也为当事人保留了后续主张权益的理由,在保障当事人当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兼顾了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灵活性。

三、律师办案心得

(一)精准把握房产与继承法律规定

在处理此类房产继承纠纷案件时,律师必须精准把握房产和继承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于房屋产权性质的认定,要熟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以及房改房、军产房等特殊房产在购买、产权取得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在继承法律方面,要深入理解法定继承顺序、代位继承、遗产范围界定等关键知识点。只有准确掌握这些法律规定,才能在案件分析中准确判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当事人提供正确的法律建议和诉讼策略。例如,本案中对于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包含前妻遗产部分的判断,以及各继承人继承份额的确定,都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析,任何法律理解上的偏差都可能导致案件结果的不利。

(二)注重证据收集与审查核实

1.全面收集证据

证据是案件的关键,在房产继承纠纷中尤为重要。律师要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各类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工龄折算文件、被继承人的遗嘱(如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扶养情况证明(如生活缴费凭证、医疗护理记录、证人证言等)。在本案中,原告若能收集到更充分的证据证明购房款中包含周洁的个人财产部分,其主张可能会更有说服力。因此,律师要拓宽证据收集的渠道和范围,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案件结果产生影响的证据线索,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还原案件事实真相。

2.仔细审查证据

对于收集到的证据,要进行仔细的审查核实。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大小。例如,本案中被告刘娟提交的病历、居委会证明等证据,律师要审查其真实性和关联性,是否能够真正证明其与孙英的生活状况以及对遗产分配的影响。同时,对于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的证据,要通过调查取证、申请鉴定等方式进一步核实,确保在诉讼过程中所依据的证据真实可靠,为当事人的主张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灵活应对特殊房产性质带来的问题

对于涉及军产房、房改房等特殊房产性质的案件,律师要充分了解其特殊性和相关政策规定,灵活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本案中的军产房,由于其不可上市交易以及房屋市值和现值难以确定等问题,导致因使用已故配偶工龄产生的财产性权益暂时无法处理。律师要提前向当事人充分解释这种情况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影响,并在诉讼过程中根据案件发展,适时调整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同时,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以便在条件具备时及时为当事人主张未处理的财产权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实现。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