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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破产重整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这批案例通过实质合并、庭外重组、庭内预重整与重整、个人破产等多元拯救方式,帮助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在“危机”中寻找“新机”,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司法创新和实践。

其中,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电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破产重整助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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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破产重整助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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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电子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自产单面至多层线路板。该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具有一定稀缺性。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2月,珠海中院裁定受理某电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管理人。审理期间,环保部门责令某电子公司停产整治,排污许可证面临吊销风险。为保住某电子公司营运价值,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法院依申请裁定转入重整程序。

审理情况

在法院、管理人协助下,某电子公司落实具体环保整改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达标,实现整改到位、恢复生产。同时,将投资人绿色经营意愿与能力纳入考量因素,并成功招募投资人。2022年6月30日,珠海中院裁定批准某电子公司重整计划及补充计划,终止某电子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珠海中院及管理人督促公司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依法生产经营。

典型意义

本案将治污与债务处置并重,有效维护企业无形资产,最大化保障企业经营价值。法院在程序转换、企业经营、投资人招募、重整计划草案制定与执行等环节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督促企业履行环保责任,促进企业减污降碳和重整转型升级,走能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增长方式优、规模效应强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广东法院破产重整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来源: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