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3日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在2025年1月3日发布的公告,朱仁来因在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向客户提供开通科创板知识测评答案,以及未完整报备实际使用的所有设备的MAC地址。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导致监管部门决定对朱仁来采取警示函措施,并将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

朱仁来需在2025年1月10日前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如果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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