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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市临潼区秦安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清洗消毒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使用日期:2024年9月12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30日立案,2024年12月25日结案。该公司使用的清洗消毒的筷子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给与警告。

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来源: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