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网1月3日消息,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石松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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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松出生于1969年2月,白族,在职博士研究生。他是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

李石松曾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红河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等职。

2019年1月任曲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后“去代转正”任市长。2021年11月,当选为云南省委常委,后兼任曲靖市委书记。2023年12月,李石松卸任曲靖市委书记,任云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24年1月,任云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同年6月被查,成为二十大后继崔茂虎、张祖林的云南第3“虎”,12月被"双开"。

经查,

李石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车辆;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 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统计造假失察,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贪图享乐、道德败坏;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白鹭洲知政、高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