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暖心服务多样化 谱写便民新篇章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获得者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

前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精神,经省卫生健康委指导,湘潭市决定全面推动落实全市无偿献血国家奖获得者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政策。

一、政策内容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和“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获得者,凭湘潭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可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二、享受对象

在湘潭市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以下几类人员可申领湘潭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以下简称“荣誉卡”),享受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政策:

(一)“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即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即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三)“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获得者,即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捐献者。

三、办理流程

(一)身份核实。由市中心血站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情况通报,对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审核(第一批湘潭市有224名人员可申办),并对外公示,经公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荣誉卡”。

(二)自愿申办。审核通过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及同版电子照片,至市中心血站申办“荣誉卡”。

(三)使用管理。“荣誉卡”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持卡人应自觉接受医疗机构门诊工作人员查验,如发现冒用、伪造,将取消持卡人优待资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