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3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19阳集01”、“19阳集02”和“19阳集03”三只债券未能按期兑付本息的处置工作进展。这三只债券的发行金额分别为4亿元、5亿元和3.39亿元,原定发行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7.5%,且均已逾期。

公告显示,由于公司债务未能按期兑付本息,目前存在较多涉诉案件导致部分资产处于被金融机构冻结、保全和强制执行状态,相关诉讼尚处于未决阶段,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经营出现较大困难。公司管理层仍在积极应对并洽谈和解方案,同时公司也在全力推动资产处置以筹集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为下一步进行债务重组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