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清远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汉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雄、邵军、余国平、杨越、杨德银,秘书长王春梅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温文星辞去清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陈金銮为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清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我将以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为己任,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履行诺言。”陈金銮作供职承诺时表示,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了解、熟悉清远的市情民情。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发扬民主,注重沟通,科学决策。忠诚履职,依法行政,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努力打造廉洁政府。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聂公佐,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建平,市法院院长刘样发,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岑列席会议。
陈金銮,男,汉族,1981年3月生,福建德化人,研究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陈金銮2003年7月本科毕业于同济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后进入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先后攻读硕士、博士。2008年博士毕业后,他曾留在清华大学担任助理研究员,其间于2008年7月至2009年11月挂职任广东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挂职期满后,陈金銮继续担任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总工程师,2013年升任局长,两年后任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2018年,陈金銮出任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后于2021年调任梅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梅江区委书记。2023年11月,陈金銮出任梅州市委副书记、梅江区委书记。2024年12月,广东省委组织部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其中,陈金銮拟提名为地级市市长候选人。
记者: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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