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阳泉市委批准,阳泉市纪委监委对盂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闫庶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闫庶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纵容其子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煤炭资源被非法开采;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拆迁安置、工程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闫庶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闫庶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