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1月2日报道,针对网络上反映的山西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人员涉嫌参与婴儿买卖一事,大同市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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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涉事医生为山西省大同市第一医院产科主任医师王某青。2022 年,王某青曾参与介绍婴儿买卖双方认识,同年5月,15岁女孩所生的婴儿被卖给另一对夫妇,且女孩生产时用买方身份信息入院。王某青还透露,警方调查15岁女孩前男友杀人案时发现上述买卖婴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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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王某青居间介绍,高某及高某母亲与一无法生育有抱养意愿的买家认识,高某以买家之名在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彩超检查,2022 年5月4日产下一男婴,买家将婴儿抱走并支付一女子现金68000元,卖方母亲通过中间人收到41000元。

2022年5月7日,买家以亲生父母之名为男婴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完成户籍登记。

据正在新闻,平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青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王某青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悔罪表现明显,主观恶性不大;其行为客观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王某青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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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一医院相关负责人称王某青已被免职,目前当地卫健委已介入处理。

事件发生之后,很多网友纷纷发表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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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说: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都买卖婴儿了,社会危害性小吗?不处罚?

针对上述网友疑惑,另一名网友说:父母及家人明确不愿养育,而孩子因为月数大了生了下来,难道就是真的为孩子考虑吗,这样身世的孩子在以后有了认知的人生中不会一直伴随痛苦吗。所以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讲,医生的做法都属于越界了,有些人觉得医生是好心办坏事,这个“好心”应当只属于一部分人的认知范围之内吧。

网友说:其实就是一个未成年少年未婚先孕,男友抛弃了,为了一个生命,医生居间联系了一个有收养意愿的父母,并为办理出生证明提供了方便。如果不这样子做要么这个孩子被扼杀死了,要么这个未成年少年就成了未婚妈妈,一辈子非常辛苦!医生的错误在一个是收了居间费,另一个是违反了出生证明办理规定。

现在,买卖婴儿事件被翻出来,卖婴儿目前也只有两岁多,买卖双方及中间人也因此付出了法律的代价,同时,法律是不允许“漏网之鱼”的,被此事连带的王某青也被拘留了28天,目前她的职务被全部免除,包括党支部书记、科室主任....

好在她还没有被判入狱。所以,最终王某青得到了什么呢?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