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2024年12月25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金狮社区第十居民小组的60多岁老人杨某某,在自家熏腊肉时,被社区以教育管理费名义罚款200元,还让老人写下了不再在家熏腊肉的保证书。
在该事件中,罚款收据上没有收款单位盖章,程序上存在明显漏洞,使得这一处罚行为更加站不住脚。
按照当地镇政府解释,广安市有出台《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安主城区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环保熏制的通告》,明确禁止任何个人和单位私自熏制腊肉。社区人员就是根据这一通告作出的处罚,而这200元是属于教育管理费。
协兴镇人民政府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麻辣社区(四川网络问政平台)对此事作出回复。由于该村民后续未再在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将 200 元退还给该村民。同时,协兴镇政府对金狮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此事经网络曝光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大家对此事看法不一,有人指责社区乱收费,也有人理解环保初衷,还有人呼吁人性化执法。
有网友评论说:中国的腊肉是中国饮食习俗的一部分,有2000多年的历史,如果一刀切,慢慢有的习俗就会消声灭迹了!
还有的网友提出疑问:熏了几千年,现在不能熏了,为什么?
熏肉是传统的饮食文化,他是老祖宗智慧和经验的传承,不是什么封建糟蹋的文化,不但不应该禁止,还应该让它永远的传承下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金狮社区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非行政机关,根本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即使依据《金狮社区居民公约》,只要涉及罚款等行政处罚行为,也是违法的,因为村规民约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若其擅自设定此类带有处罚性质的权力,则该公约本身违法,严重侵犯了群众的合法财产权 。
其次,执法需有依据:广安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虽曾联合发布通告,禁止在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但明确规定违规将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而非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直接进行罚款,超越了其职权范围,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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