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男子与妻子离婚后,未成年的儿子也被妻子带走抚养,男子只能隔段时间探望一次。一次意外的机会,男子发现自己的儿子竟然随了妻子的姓氏,这让男子无法接受,把同意变更儿子姓氏的派出所告上法院,请求把法院判令派出所把儿子的姓氏改回来。
“他是我儿子,不跟我姓跟谁姓,你们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就我我儿子改姓,我要到法院告你们。”
张先生意外得知自己的儿子不再姓张,跟前妻姓,改姓李,心中十分气愤,一怒之下闹到了同意儿子变更姓氏的派出所。
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也很委屈,他们只是按照意愿办事儿,怎么到头来还成了自己的错?
张先生始终坚持要派出所把自己儿子的姓氏改回来,最终结果如何?
张先生和李女士原本是一对十分恩爱的夫妻,二人自由恋爱走到一起,并成功步入了婚姻殿堂,不曾想,婚前的生活是诗和远方,婚后的生后却是柴米油盐,一地鸡毛。
起初,二人之间的感情也算和睦,李女士怀了孩子放弃工作,安心在家养胎,孩子出生后,李女士和张先生都十分高兴,那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
虽然孩子的到来会让他们的小家生活变得拮据,但相较于孩子到来带来的欢乐,二人也从未觉得苦和累,只是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花销也变得多起来。
尤其是孩子断奶之后,需要喝奶粉,当父母的自然不愿意让孩子喝劣质奶粉,很好的又实在负担不起,只能选择一些中不溜的,性价比较高的奶粉。
但中不溜的奶粉,一罐下来也得个200多块钱,小孩子正是喝奶粉的时候,一个月就得4罐奶粉,光是奶粉就出去了小1000块钱。
再加上杂七杂八的生活用品,比如必不可少的尿不湿,尿不湿也不便宜,好一点的尿不湿,一个就得十几块钱,还有孩子的衣服……
零零总总加起来,光是一个小孩子,一个月就得2000来块钱,李女士因为照顾孩子,也不能进行工作,养家糊口的重担完全落在了张先生肩膀上。
渐渐的,张先生感到力不从心,李女士在家照顾孩子也不容易,张先生谋求生计也很辛苦,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及生活的压力,二人之间不再相互体谅、理解、宽容,时不时就会爆发激烈的争吵。
再深厚的感情也搁不住三天两头的争吵,最终二人以离婚收场,因为孩子很小,李女士便主动提出抚养孩子,张先生也没什么意见。
李女士为了给孩子良好的生活,努力打拼,也算是小有所成,儿子也上了学堂,省心了不少,可同时,李女士也有了一层别样的担忧。
自己与丈夫离婚了,家中也没有张姓之人,若是儿子上了小学之后继续姓张,可能会给孩子带来困扰,于是李女士思来想去便决定为孩子改姓,让孩子跟自己的姓氏。
儿子年龄小,却也理解母亲的担忧,便欣然同意了,二人很快便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了姓氏更改,过程十分顺利。
只是没想到,李女士为儿子改姓氏的事情被前夫张先生得知,张先生对此十分愤怒,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他也无可奈何,却又十分不甘心,于是便找到为儿子更改姓氏的派出所大闹一场。
后续,张先生更是一怒之下将派出所告上法院,希望法院能够为自己做主将儿子的姓氏改回来,那么法院最终是如何进行判决的呢?
法院根据《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认为,张先生和李女士虽然已经离婚,但张先生依旧是孩子的监护人之一,监护人关系不会因为二人的婚姻关系破灭而消除。
另外,二人的儿子系未成年人,其姓名、姓氏更改应由父母双方向登记机关申请,涉案派出所未审查其变更申请李女士与张先生是否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其儿子的姓氏进行更改,属于行为不当。
出于综合考虑,法院认为更改未成年孩子姓氏必须父母双方都同意才可进行,派出所未做到这一点,因此支持张先生诉求。
对此结果,派出所进行二次上诉,法院经过二审驳回派出所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信息来源: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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