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将世界上的国家分为“恭顺的附庸国”和“忤逆的附庸国”。所谓“忤逆的附庸国”,指的是那些尚未意识到自己实际上已经臣服于中国皇帝至高权威的国家,比如欧洲的一些国家。而“恭顺的附庸国”则是那些向“天子”俯首称臣的国家,因为他们明白,如果不顺从,就会遭到天子的惩罚。

西方的帝国主义后来也逐渐采纳了类似的思维方式。我们西方人希望远方的人民能够生活得更好一些,拥有公正的选举,不再忍饥挨饿,不再压迫女性,也不再惩罚我们最近才不再视为犯罪的某些性行为。然而,最重要的是,我们希望这些民族在军事上和政治上都保持弱小,以便他们接受我们的经济规则,并顺从我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也就是说,承认我们的价值观是“普世”的,是全人类最优越的准则。这种“帝国式”的姿态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所谓“女权主义外交政策”();另一个则是以“恐怖主义”和“种族灭绝”等词汇为点缀的声明。我们用这些声明来告诫那些“遥远的国家”,或者说那些“未开化的土著”,战争该如何打、不该如何打,谁该表现出克制,何时该结束等等。

而那些不属于“我们”阵营的人,那些现在被称为“全球南方”的群体,则很自然且正确地将这些声明以及我们建立的“国际法”视为西方权力野心的体现,与我们对他们进行经济施压和对亲西方傀儡国家进行军事支持并无二致。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反应,就如我们会嘲笑曾经的中国皇帝将自己视为天下唯一君主的妄想一样。我们自认为自己拥有“人权”的神圣授权,就如中国皇帝曾认为自己拥有“天命”一样。

然而,近年来,我们这片土地上却弥漫着一种低沉的情绪。我们惊讶地发现,那些“忤逆的附庸国”竟然厚颜无耻地坚持他们“过时的”价值观,仿佛我们已经不再是世界的中心。这种感觉可能和第一艘欧洲炮舰出现在中国海岸时,中国皇帝内心的震撼差不多。

在我们的世界里,所谓的“进步”——即由西方技术与经济成功推动的文化变迁——意味着个人主义的胜利。个体逐渐成为衡量存在的尺度。个人的幸福或痛苦取代了社会和谐、国家繁荣,或部族、家族的生存,成为衡量一切社会制度的试金石。启蒙运动赋予每个个体一些被视为“天然”且“不可侵犯”的权利,尽管这些权利在几乎所有已知的历史社会中都曾遭到践踏。政治斗争的目标变成了确保这些权利得到尊重,并让每个人无论身处世界何处都能享有。

然而,这一理念隐含着一个鲜少被提及的前提:必须存在某个掌握无限资源且拥有几乎无限权力的力量,才能确保这一切真正得以实现。

每当我听到有人谈论自己的权利时,脑海中便浮现出一个小混混向黑帮老大抱怨的场景。我们这些缺乏资源和能力的人只能依靠比我们更强大的人来保障我们的要求得以满足。这实际上就是“权利”一词的意义所在。对于那些不愿与“恶人”打交道的人而言,唯一的选择就是向国家或所谓的“社会”——一个伪装得很仁慈的超级黑帮——提出申诉。

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某个国家或地区。在全球范围内,一个影影绰绰的“国际社会”热情地向地球上的所有人宣扬普世权利,但遗憾的是,它并没有能力保障这些权利。然而,我们依然为这些纸面上的权利感到满意,在各种条约和美丽的宣言中祝贺人类。我们心想,总有一天会有人确保这些权利得以尊重。但谁来负责呢?当想不出答案时,我们便转移话题。

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曾在她的一条箴言中冷静地指出:“没有足够力量来捍卫自己的权利的人,是没有权利的。”(瑞典语:Den som inte är stark nog att försvara sina rättigheter, har inga.)认为权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无论是否有某种权力尊重并保障它,这种说法无疑是形而上的笑话。

有人可能会说,克里斯蒂娜提到的力量可以体现在利用舆论的能力上。如果能给国家领导层或国际组织施加足够大的舆论压力,有时确实可能产生影响。但舆论和所有权力一样善变,我们永远无法预知“黑帮老大”的心情。他或许仅仅因为无聊,才选择放过我们。

当我们对一些文化感到震惊时,比如它们将家庭置于个人之上,或者要求所有人遵循一种我们认为是专制的秩序,我们往往会忘记,我们所捍卫的自由和人类尊严,其实依赖于一种至今全球只有少数人口才能实现的物质财富。在我们的世界,20世纪的群众经历了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平等的实现,而这在世界其他地方的民众身上几乎没有可能发生,无论是今天、可预见的未来,还是永远。

在我们关于“个人自主性”的美好表述中,“自主”一词或许更应被替换为“购买力”。只有在作为消费者的身份下,我们才能获得尊重和某种程度的优待。如果我们陷入贫困,那么我们的“权利”将会无影无踪。一个深陷债务的公民,其作为人的尊严将会受到显著限制。

人权是一种奢侈品,尽管它是最精美、最值得追求的奢侈品,但仅靠高尚的情怀、公正的观念和谴责的言辞,是无法实现的。实现人权所需的手段并非中立,也未必被普遍接受。权利思想的传播和发展所依赖的条件,从某些角度看具有破坏性。它在全球范围内制造了巨大鸿沟,确立了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不仅曾引发过,还在持续引发毁灭性的战争。

未来的地球是否还能承担得起我们文化中这颗璀璨的瑰宝——一个拥有各种权利和无限需求的西方个体?无论是那些18世纪宣言中列出的经典权利,还是近年来不断新增的、更为抽象的权利?对此我深感怀疑。

个人主义难道不是一种一旦产生就无法逆转的进步吗?我们常常愿意相信,人类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中的某些进步是不可逆的。比如,我们绝不会回到用活人祭祀或迷信魔法咒语的时代,对吧?

半个世纪前,两位德国学者——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和系统理论家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讨论了所谓“进化性常量”的问题。他们认为,所谓的“进化性常量”指的是一系列现象。这些现象不像“人类学常量”那样起源于人类本性,而是在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出现,并在之后成为社会的一部分,不因政治格局的变化而消失。

我记得,哈贝马斯和卢曼一致认为有三种现象可以被视为“进化性常量”:第一,政治合法性不再依赖血缘关系;第二,货币的使用;第三,婚姻伴侣的自由选择。实际上,这三点也正是个人主义化的三个不同侧面。

然而,与之相对的,还有一些社会弊病,也是这种社会发展过程的产物。尽管我们世世代代都在试图消除这些弊病,但它们却未曾减弱,也未消失。因此,我们也可以将它们视为社会现代化的一种“常量”。不过,哲学家们很少愿意讨论这些问题。让我举三个例子:毒品滥用、赌博和色情。此外,还有监狱和拘禁制度,尽管人们对它们究竟是现代社会的进步还是缺陷,见仁见智。对于色情,也是一样是存在争议的。

这些现象并不像战争、领土兼并、种族灭绝,或者《十诫》中提到的那些罪行(如谋杀、偷窃、通奸、诽谤等)那样,属于源于人类原始本性的“缺陷”。相反,它们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出现的,自此便难以根除。尽管人们多次尝试消灭它们,但事实证明这些尝试往往缺乏现实依据。这些现象与我们引以为傲的现代成就一样,成为一种“进化性常量”。即便在采取了极端措施的威权政权中,这些现象依然存在。

尽管这些现象的持久性显而易见,改革者仍总是相信,只要采取某些措施,就能彻底消除它们。例如,加强启蒙教育、强化法律禁令和监管、加重刑罚等。然而,这些尝试往往只是对数据的“美化处理”,使改革看起来有效,而实际上,一切依然如故。

正如隆德的一位幽默大师所言:“做出预言是困难的,尤其是关于未来的预言”(瑞典语:Det är svårt att profetera, särskilt om framtiden)。无论如何,我个人的谦逊预测是:西方式的个人主义可能会迎来一段艰难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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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文的作者Horace Engdahl是瑞典的一位文学评论家、作家和翻译家,也是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委员会的重要成员之一。他的研究重点包括欧洲文学传统和现代主义,并经常以翻译家的身份将法国文学作品引入瑞典。

他同时也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人物,经常发表一些“惊世骇俗”的言论,比如“插入永远是女性的失败和男性的胜利”(瑞典语:Penetrationen är evigt ett nederlag för kvinnan, och evigt en seger för mannen.),而且和被瑞典法院判决犯有强奸罪的另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评委Katarina Frostenson的老公Jean-Claude Arnault()一直保持着友谊。

参考新闻:

https://www.svd.se/a/73yya4/den-vasterlandska-individualismen-lar-inte-erovra-varl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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