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举行友好交流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并开展座谈交流。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余亮,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宇出席活动并讲话。喀什中院、平潭法院相关院领导及两地干警代表参加活动。
会上,双方共同签署《友好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书》。秉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两地法院聚焦深化司法交流协作、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等领域,重点围绕人才培养交流、审判业务沟通、做好对口援建工作等方面积极探索友好合作长效机制,力求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司法协作新局面。
董宇对余亮书记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此次共建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有益尝试。两地法院均身处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前沿阵地,在服务自贸区建设的使命上高度契合,在应对司法新挑战、探索审判新机制等方面目标上高度一致。希望两地法院能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共同解决两地法院在推进自贸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改革创新瓶颈、审判执行难点问题,搭建起一座横跨东西的司法协作桥梁,实现司法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共享,为两地法院的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余亮简要介绍了喀什中院的整体概况以及在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喀什片区高质量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他指出,此次共建活动,既是两地法院司法理念的跨域融合,也是司法智慧的携手共进。希望能以此次共建签约为起点,切实围绕人才培养交流、审判执行沟通、综合管理工作等方面开展深度交流协作,真正做到在业务协作上“常来常往”,在学习交流中“常学常新”。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以诚挚之心、务实之举,与实验区法院一同铺就法治交流通道,共同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当天,余亮一行还走访调研了实验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自贸法庭、自贸区企业、涉台服务中心、台青研学基地、台胞薛清德调解工作室等地,了解实验区人民法院在自贸司法创新和涉台司法服务方面先行先试、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创新举措与经验做法。
供稿:施文华
编辑:王梦露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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