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意外险、重疾险和医疗险等健康险的理赔金属于个人财产。那年金险呢?年金险就跟你的房子差不多了,婚前配置,且婚前完成缴费,就是个人财产。婚前配置,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缴费,那么婚后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父母想用年金险给子女做婚前财产规划,还是尽量在婚前就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