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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

西咸新区发布4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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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公布西咸新区4起烟花爆竹“打非”典型案例。

案例一:李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2024年12月31日10时许,公安机关民警在斗门街道开展“三排查”工作时发现,该街道居民李某家中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20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刘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2024年11月,刘某为自己燃放及售卖谋利,从他市购买一批价值2000元的烟花爆竹存放至斗门街道自己家中,后被公安民警依法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三:任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2024年12月31日16时许,公安机关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建章路街道居民任某家中储存有烟花爆竹,后经公安机关组织警力依法查获该窝点,现场查处烟花爆竹154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四:王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2024年12月16日16时许,公安机关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寺街道居民王某在其住处储存烟花爆竹,后经公安机关组织警力依法查获该窝点,现场查处烟花爆竹20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烟花爆竹作为燃烧爆炸物品

从生产、经营、储存

运输、燃放到废弃销毁

都具有高危属性

加强安全防范十分重要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卡

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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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咸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