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巧雨 通讯员 卜玉 张睿智)近日,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上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忠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共同为新成立的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揭牌并讲话。随后,上海一中院召开“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成立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国际商事法庭的案件管辖范围,发布中英文版《上海国际商事法庭规程(试行)》及《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

随着上海“五个中心”和浦东引领区、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对上海涉外审判机制的专业化、国际化提出了迫切需求。据悉,上海国际商事法庭主要有三个功能定位,在履行审判职责方面,依法对涉外商事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在改革创新方面,探索完善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更加适应的国际商事审判制度;在提升解纷效能方面,积极构筑更加专业高效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体系。

《上海国际商事法庭规程(试行)》从上海国际商事法庭的定位与一般条款出发,系统涵盖管辖、诉讼参加人、案件审理、境外证据审查等一系列关键流程和配套机制。《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包含基本管辖条款、可选择性条款及示范条款说明三个部分,通过示范和指引当事人约定完备的协议管辖条款,完善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制度。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