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四川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生育住院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

四川省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顺产、难产、剖宫产费用(含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暂不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与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此举可有效解决异地生育“垫资”“跑腿”问题。

目前,四川有960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为全省参保人员提供生育住院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现已成功结算4000余人次,减少个人垫资1648.74万元。下一步,将有更多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省内异地直接结算范围,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近年来,省医保局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改革,推动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起,在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和省本级开展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全力推进扩面扩围,将直接结算地区扩大至全省。(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