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CSGT)消息,各相关单位、数据传输服务供应商需在1月25日之前,将行车记录仪设备监控行程、记录驾驶员图像的数据连接并传输至交通警察局。
1月4日晚,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表示,已经要求各单位、供应商配合进行行车记录仪设备和驾驶员图像记录数据的连接、整合、测试,并在1月25日之前将数据传输至该局,该局已安排技术部门指导各单位完成上述工作。
行程数据连接至交警部门
上述要求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法》、第141/2024号政府令和第71/2024号公安部通知执行的。据此,交通警察局负责管理、运营和使用行车记录仪设备以及驾驶员图像记录设备的数据管理系统。
交通警察局解释称,这样做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履行国家对道路运输的管理职能。
这些数据还将按照规定通过越南道路管理局、各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机构与交通运输部进行连接和共享。
此前,行程数据已经连接至交通运输部和各地交通运输厅。已经有数千辆违规车辆被发现,主要是超速,然而交通稽查只能对汽车吊销牌照。处罚违规行为的权力属于交通警察局。
在越南第73/2024号公安部通知中规定,交通警察局可以从行车记录仪设备、驾驶员图像记录设备以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数据库中获取数据,以检查、发现和处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法律法规的行为。
行车记录仪设备安装在商业运输车辆、牵引车、救护车、道路救援车上。而驾驶员图像记录设备安装在8座及以上营业性载人汽车(不包括驾驶员座位)、牵引车、救护车、道路救援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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