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5名里长被指具中国(大陆)籍,台内政部门去函要求按“国籍法”办理,遭外界质疑搞“两g论”。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道,台内政部门今天说明,台行政部门2023年5月24日函文已指出,按“宪法”、“国籍法”等规定,过去认为大陆人民已具有等同“国民”之解释,自即日起停止适用或不再援用。
台内政部门说明,台行政部门前以“2023年5月24日院台法长字第1121023848号函”明确指出,两岸条例自1992年公布施行迄今已逾30年,“两岸互不隶属为两岸现况和既存事实”。依“宪法”第3条规定,具有“zhmg(R.O.C)籍”者为“国民”。2000年“国籍法”修法已将定义“国籍”之用词由“中国人”修正为“zhmg(R.O.C)国民”,“入出境及移民法”第3条第1款也规定,“国民”是指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或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
因此,台内政部门表示,过去认为中国大陆人民已具有等同“国民”、公民之解释,自即日起停止适用或不再援用。
此事再度讨论,是由先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去年底遭台内政部门以违反“国籍法”解除议员公职而起。
史雪燕现年49岁,家乡在河北省张家口市,1999年在北京工作时认识台湾籍夫婿,进而结婚,2000年搬回台湾在南投县名间乡落脚,2007年年底取得身份证,在台湾生活25年,生了两个女儿。
史雪燕2018年由国民党提名参选南投县议员,以第3高票落选,2021年8月因前南投县议员游宏达涉及贪渎案解职后递补上任,成为台湾第一位陆配县议员。2022年九合一选举时未能连任。
有岛内媒体,史雪燕案不寻常之处在于,她是2022年12月25日卸任议员,2年后的2024年12月突然被台内政部门以违反“国籍法”解除议员公职。她2021递补成为议员时,也是民进党执政,当时官方并无意见,到了赖清德上任后突说不行。其实她现在已非现任议员,解职意义不大,重点在赖当局对“宪法一中”有不同处理。
“陆委会”发言人、副主委梁文杰日前在记者会即指出,“过去曾有一些法院判决认为大陆地区人民也是'国民′,所以可以提起'国赔′等,行政部门在去年5月已发函各部会解释,所谓的'国民′是指,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的,或是在台湾地区的无户籍'国民′。蓝委说法是承袭过去很多机关或法院的错误,我们要再次指正。”
“陆委会”否认史雪燕案是官方要落实“两g论”。但正如梁文杰所言,“过去曾有一些法院判决认为大陆地区人民也是‘国民’”;现在赖当局不承认“大陆地区人民是‘国民′”,是否也等于要彻底否认两岸同属一个国家?
国民党团近日开记者会认为台当局处理史雪燕案是遂行“两g论”,“陆委会”否认。更值得注意的是,未来如果有人针对该案声请“释宪”,“大法官”会议做成“大陆地区人民不是'国民′”的解释,即等同于透过“释宪”推翻“一中宪法”,达到“法理台毒”的目的?
民进党在蔡英文执政8年后,由赖清德接棒,所提名的“大法官”都是亲绿,纵使赖清德这次提名的7位“大法官”人选遭蓝白否决,以史雪燕案的发展,未来只要是赖清德提名的“大法官”人选过关,“宪法一中”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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