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春蔚和李圣作客北京台,自然想起春蔚的正义和担当
今天,看到网友转发的消息称,李圣律师和春蔚老师应邀作客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节目,一起评说拐卖孩子的犯罪行为。没想到,就因为是李圣律师受邀,就因为评论区里都是对许妈姚爸的点赞、都是对偷婴贼的谴责,却遭到了不少人的投诉。
然而,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不能向邪低头,相信北京电视台的这档节目是不会下架的。
看到春蔚和李圣作客北京台,人们自然想起春蔚的正义和担当。
当初,半夜鸡叫发布不予立案的通报,春蔚老师第一时间发表独到观点,主要谈了三点意见。
第一,许敏丢失了两次儿子都无能为力
春蔚说,许敏丢失了两次儿子,都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都是无能为力。一次丢失的是自己的亲生的孩子。郭威在1992年出生,一个异乡人把孩子生在了异乡,这一丢就是28年。另一次是丢了自己当亲生孩子一样养大了28年的姚策。
许敏失去的不仅是姚策,还有她为母28年错判的人生。她的十月怀胎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抚养的28年的姚策离开了她,她还失去了郭威正常成长的28年,这何其残忍!
第二,不让许敏送别姚策是对一个母亲的巨大伤害
春蔚说,她替姚策还房贷,她想割肝救子,她做了一个母亲能够做的全部。但当姚策离世的时候,她是那个没有血缘可以被刻意躲开的人,她甚至没法去送别这个在她的家庭里面鲜活成长了28年的孩子。她就该被忽视、被遗忘、被疏离吗?这是对一个母亲的不公正,这是对一个母亲28年精神世界的巨大的伤害。
第三,二八案件绝对不是抱错这么简单
春蔚说,这绝对不是抱错这么简单,这是医院流程管理的巨大失误,他混淆的不仅是血脉亲情,而是伤人和害人,致使姚策在过去28年中失去了多少个可以被救助的机会和可能。
她被迫当了他人28年的母亲,甚至还被一些围观的人去教导“如何去做一个合格的养母”。她不需要去做养母,她只想把自己的爱全部给自己的亲生的孩子;她被迫成了养母,她稀里糊涂地当了28年的养母。
春蔚最后说的话画龙点睛,又振聋发聩:一个只想好好做母亲的许敏,她不应该被辜负,更不应该被欺负。否则,这是对一个母亲的不公正,这是对一个母亲28年人生的辜负。
——四年了,春蔚的话言犹在耳,听得叫人心里发颤,听得叫人眼里流泪,听得叫人灵魂里战栗。许敏不应该被辜负,许敏不应该被欺负。然而,四年了,辜负最大的就是许妈,欺负最甚的就是许妈!
与此同时,还想起了当时的新华网评:对许母而言,亲生孩子被错换,28年的养育后又痛失养子,这些遭遇背后并不全是无意和偶然。对于出生证日期、二胎落户、婴儿襁褓说法前后不一致等案件相关细节,通报并未明确答复,以“管理混乱”“年代久远”含糊其辞恐怕不能服众,“不予立案”的结论更令人担忧。事实从此被尘封掩埋,当事人受到的伤害永无弥补之日。究竟是“错换人生”还是“偷换人生”?谁是相关违规操作背后的手?如何弥补当事人受到的伤害?这些疑问仍待回答,真相的彻查不应止步,惟有把调查进行到底,还原事实真相,才能还当事人一份公道,给公众一个交代!
四年了,大南河的人们,你们究竟做了什么?你们“还当事人一份公道,给公众一个交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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