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浙江省
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
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以下简称选考和学考)
于1月6日—8日举行
一起来看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全市考试报名8602人,其中学考科目8904人次,选考科目12466人次,外语(含听力)科目考试4198人次。全市共设7个考点,886个场次。
(一)考试时间:
(二)考点安排
舟山中学、定海一中、田家炳中学、普陀中学、沈家门中学、岱山中学、嵊泗中学。
考前注意事项
1.考前做好个人防护。近期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频发,请各位考生在日常生活中多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加强身体锻炼,尽量少去公共场所,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负责人。
2.考前3天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注意查看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者书写任何文字。
3.考前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和《不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承诺书》,承诺绝不携带手机等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若确有携带手机等此类设备出门的,可在进入考点前将其交由领队老师或家长看管。考生一旦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进考场,不论主观上是否故意、不论是否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4.本次考试三天均为工作日,考生和家长要充分考虑交通因素,注意赴考安全,考生需提前考虑不携带手机后的交通出行方式和用时,适当提前赴考点的时间,至少保证在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避免迟到误考。如有家长送考,请做到即送即走,不逗留不聚集。
5.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本次考试全面实施“二次安检”。首次安检是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区域警戒线)时进行,对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行安检并收缴,首次安检后,考生在考试区域警戒线内活动等待;进入考场时,进行第二次安检,再次检查考生是否携带了违禁物品。考生在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实施的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时,如出现金属探测仪报警,应主动出示引起探测器鸣叫的金属物品。提醒:考生尽量不要穿戴有金属装饰物品的服装、不携带金属物品,以免延缓检查速度,延后进场时间。
6.考生在进场铃响后凭准考证、身份证及时有序进入考场。依据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听力考试开考前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学考不得提前交卷;选考及外语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7.本次考试启用身份识别仪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考生在接受监考员检查完毕后,将身份证“竖放”在机器读卡处,面部对准识别仪验证框进行人脸识别,期间不进行任何操作,验证后入座。
8.考生在拿到答题纸后,首先要核对答题纸上条形码中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信息是否一致。在考试过程中要注意查看答题纸上每道题的答题区域,避免答错区域。
9.考生如在考试中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在此,特别提醒:考生违反考试规定,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行为(如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的等)的,取消该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为有考试舞弊行为(如携带手机参加考试的、夹带资料等)的,该考生本次报考的各科目成绩无效;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其它具体事项,请查看《考场规则》。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者书写任何文字。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及毛巾(擦汗用须拧干)、无商标纸的饮料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听力考试开考前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选考及外语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学考不得提前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
舟山交警也发布了
选考学考期间
对舟山各考点周边道路
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考点周边临时交通管控措施
01
交通管控时间
1月6日:7:30至12:10、13:00至17:40。
1月7日:7:30至12:10、13:00至15:10。
1月8日:8:30至11:10、15:30至17:10。
02
交通管控措施
1.舟山中学考点:考点周边的翡翠岛路、定沈路、高云路、新城大道等路段,车辆禁止鸣喇叭;定沈路考点南门路段车辆控速,禁止机动车掉头,限制货车通行。
2.定海一中考点、田家炳中学考点:考点周边的昌国路、人民北路、环城东路、环城西路等路段,车辆禁止鸣喇叭;昌国路(环城东路至环城西路)限制中大型货车通行,考点前路段车辆控速。
3.普陀中学考点:海莲路(银港街至兴港大道)路段,临时限制机动车通行(公交车,以及前往中国石油海莲路加油站、山悦雅庭小区车辆除外);文康街(海莲路至海华路)路段,临时限制机动车通行;考点周边的兴港大道、海华路等路段,车辆禁止鸣喇叭。
4.沈家门中学考点:对考点门口通道实行临时交通管控,禁止机动车辆驶入;考点周边的东海西路、平渔路路段,车辆控速,车辆禁止鸣喇叭,货车禁止通行。接送考生车辆可停放至东海西路与平渔路交叉口东侧的临时停车场。
03
出行提示
1.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考点周边道路通行实际情况,有序启动和解除交通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和沿线单位人员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绕行路线。
2.遇车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及时拍摄固定车辆事故照片,并及时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通行的地方,确保道路畅通。
3.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指示,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指挥,共同为广大考生创造优良的考试环境。
加油!加油!
祝愿广大考生
取得好成绩!
【舟山发布】【舟山市教育局】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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