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里有“肥差”,临时工也能受贿2575多万元!
原创 李万卿
太荒诞!
社保局里有“肥差”,一个小小的“临时工”,竟然能受贿2575多万元、贪污85万元!
论职务,他屁也不是,但放了一个比屁响亿万倍的炸雷。
刚刚进入2025年才几天时间,多家官媒就曝出一个“大雷”:陕西省社保局原工作人员吴某违规为362人办理养老保险参保业务,受贿2575万余元。此外,他还违规套取国家在职人员非因公死亡的一次性支付金83万余元……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吴某有了钱后,迷上了女主播和网络赌博,先后拿出数百万元支撑他的两大“爱好”。
真TM“崽卖爷田不心疼”。
最终,小苍蝇被撑晕了,一头撞到了“法网”上。
抓他,审他,判他。
一审法院以吴某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和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86万元。
意外的是,这厮不服,要上诉。
他上诉的理由是:自己系陕西省社保局的聘用制人员,不是正式在编人员,不应将其行为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其行为不构成洗钱罪,原判量刑过重。
荒唐不荒唐?
法院判决书中称他是社保局“原工作人员”,社保局也承认他是“原工作人员”,这厮居然一把撕掉了伪装,承认“不是正式在编人员”。
他“不是正式在编人员”,是什么?
我们只能理解为:临时工。
吴某的“临时工”身份,可能是劳务派遣工,也可能是合同工。
但是,都没有正式编制。
就是说,无论是“劳务派遣工”还是“合同工”,都是通常意义上的“临时工”。
这个临时工,绝对属于“苍蝇”贪官中的“天花板”。
一个“临时工”,居然能弄到这么好的岗位,是社保局人手少、还是他工作能力强?
我又想起了“孔乙己”。
早一段时间,某官媒发了一个小作文,大谈当代大学生就业难题,还举例说像“穷酸文人”孔乙己。学历,成了“下不来的高台,脱不掉的长衫”,云云......
于是乎,有人还苦口婆心地说教:有志青年应该“脱去长衫”、放下读书人的架子,去工厂“打螺丝”,去送外卖、送快递。
这都是“丁举人”们的P话。
为什么不建议吴某之流“打螺丝”?
“临时工”吴某的案子,值得深思。
一个编外人员,2017年开始作案,一直违规操作,违规为他人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通过核心系统账号,篡改养老账户重要数据信息,虚构参保人员,篡改他人养老保险账户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数据信息......审核、监管的眼都瞎了吗?
吴某堪比“蚂蚁搬山”,足够震撼。
这只“编外蚂蚁”,简直是在改写山河,把我们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
这背后,有多少漏洞?多少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尼采说:“我感到难过,不是因为你欺骗了我,而是因为我再也不能相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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