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城古代教育中的书院和义塾

什么是书院

书院是儒家文化的一种载体,以诗书为堂奥,以性命为丕基,以礼义为门路,以道德为“藩篱”。中国著名的

四大书院是:河南商丘应天书院、湖南长沙岳麓书院、江西庐山白鹿洞书院、河南郑州嵩阳书院。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书院亦重视道德教育:订立学规,用封建纲常伦理来约束规范士子的行为;祭祀先圣先贤,以此树立楷模,引导士子见贤思齐。书院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书院的组织机构比较精干,一般只设山长(古代书院的“一把手”不叫“院长”,多称“山长”“洞主”。这是因为古代书院多建在环境优美、景色宜人的山上,喜欢与道观、寺庙为邻)总理其事,规模较大的书院增设副山长、助教、讲书等协助山长工作。书院的主持人多数是书院的主讲,脱离讲学的管理人员很少。

第二,书院是教学机关,同时又是学术研究机构。书院的主持人或讲学者多为当时的著名学者,甚至是某一学派的代表人物。教学活动和学术研究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第三,书院允许不同学派共同讲学,重视学术的交流和论辩。书院不仅允许师生共同参加学术争辩,而且常与地方上的学术活动紧密结合,由此成为一个地区的教育和学术活动的中心。

第四,书院讲学实行“门户开放”,一个学者可在几个书院讲学,听讲者也不限于本院生徒,常有慕名师而远道前来者,书院热情接待,并提供各种方便。

第五,书院比较重视生徒自学,提倡独立研讨,课程也较灵活,允许各人有所侧重,发挥专长。一般以自修、读书为主,辅以教师指导,质疑问难。成绩考核多重平时表现,不仅视其学业,尤重人品与气节的修养。

第六,书院内师生关系比较融洽,师生感情相当深厚。主讲书院的名师学识渊博,品德过人,并且献身教席,热心育人,深受学生爱戴。学生是慕名师而来,能够虚心求教,立志成人,尊重教师。

第七,书院的经费多以自筹为主,有较大的自主权,常常组织师生共同管理或监督各项开支。经费重点用于教学和学术活动,其他杂项费用所占比重甚低。

老城的书院

(一)五峰书院

宋庆元(1195—1200)中,工部尚书杨汝明向朝廷自荐,守卫泸州。杨汝明守卫泸州期间,在小市五峰顶创办了五峰书院,后废弃。这是传说中泸州最早设立的书院。五峰书院是在宋朝书院发展的高峰期建立起来的。

(二)穆清书院

宋绍定五年(1232),魏了翁出任泸州知州(与下面讲述的鹤山书院一个地址)时所建。他在其所撰的《重修州学碑记》里说道:“泸故有孔子庙,为唐咸亨中所建。”以后泸州的学校大多设在庙宇里,为了使庙与学不致混淆,魏了翁专门建筑师生学馆,在学馆所祭祀的乡贤中,传说中的周太师尹吉甫名列其中。其学馆是为穆清书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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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清书院,已废

(三)鹤山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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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书院,已废

清雍正十年(1732),署(任)州牧(清代借作知州的别称)马正藻在文庙街(今市府路)孔子庙(原泸州老干部活动中心)左侧,把过去的义学改为书院,为纪念泸州书院开拓者魏了翁,将他的画像挂于书院中,进行祭祀。乾隆十四年(1749),泸州知州刘辰骏将该书院正名为鹤山书院。

鹤山书院历聘李西沤(垫江翰林院检讨)、江雨农(大竹县探花)、叶伯兰(江苏翰林)等为主讲。教法有四种:一、读书,读四书五经、诸子百家,学生边背,老师边讲。二、学文,学习诗词歌赋,上效法汉魏,下效法明清。三、训育,可以讲修身养性,有利于身心健康者,如忠孝仁爱,礼义廉耻等。四,考课,即认真修改学生作业。对学生的作业进行删改。发作业时,当面评讲。

书院从诞生那天起,便向社会下层和民间士子开放。书院招生不设门槛,入学无户籍限制,只要有志于学业的,不分贫富,不论地域,均可入学,即孔子所提倡的“有教无类”。

(四)川南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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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书院,已废

同治七年(1868),永宁道署恒保将位于水井沟的文昌宫废除,建立川南书院。倡导社会捐助学田五处。又用永宁道前任包永丞捐助的两千二百缗(每缗为一千文,折银一两)钱,借给商人,取利息维持书院的日常开支。

川南书院成立,首聘四川著名的翰林学士伍肇林为主讲,与鹤山书院形成对峙之势。以八股文试帖作为考题,考试学生。

每一年由永宁道聘请山长(一把手)。“内庠、外庠(庠xiáng古称学校)并收,并无一定名额。生徒多寡视山长学术为之转移”。即学生不管在校内校外招收,一般因山长学术的高低而论多寡。内外庠,皆设斋长一人,负责学生的管理和课卷(作业)的收发,支给津贴。

由于科举制度的废除,光绪二十七年(1901)废八股与科举并行,鹤山书院改为校士馆(校士馆,民间称考棚,是封建科举制童试之地),川南书院改为经纬学堂。

义塾

除书院外,为让城乡贫苦儿童能够上学,各地官府官员或士绅捐资,开办免费教育的义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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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义塾老照片

(一)养正义塾

清嘉庆十八年(1813),知州章凯在泸州老城城南创办养正义塾。州署属牧叶文馥捐资一千两银子购买学田(所谓学田,学田是指书院和州县官办学校所用的田地,是我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经济支柱。设学田以赡学的制度,创始于宋代,此后,一直延续到我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站——清朝)每年收租二十多石,作为办学经费。

(二)端本义塾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泸州知州沈绍兴前后买商铺7间,租赁的收入在城北设端本办学基金,在玄天宫和贞明宫两处设义塾,用端本基金的四分之一作为办学开销。后又在小市陈公祠、五雷宫设立两处义塾。

各个义塾皆有专门的人掌管基金,每年的利息或二三十缗(二三十两银子)作为老师的报酬。由于薪酬微薄,这些老师或资历太浅,或不负责任,或品学皆差,许多贫苦人不愿将子弟送入私学,有的教师领了一两个月薪金,随即离去,地方官吏也不过问。虽名为善举,实则名不副实。光绪三十一年(1905),朝廷下令废除义塾,用其资金开办高初等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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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供稿:泸州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