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6号)

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百仁因工作需要辞去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莱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4日

(第57号)

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需要,接受周小麟辞去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王希林辞去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任秋国辞去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第58号)

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因王志勇、张浒、刘萍、李建志、高玉英调离(或退休离开)莱州,终止其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接受王成、温建爽、盛茂林、王刚等4名代表辞去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牟照旭、孙浚蓬、王旭宁、李松杰、卢育慧、蔡朋锟、刘子琨、杨宏良、刘卫东、姜竹润、王俊荣等11名代表因工作需要辞去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以上15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莱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杨宏良担任的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卫东担任的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姜竹润担任的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俊荣担任的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根据中共莱州市委提名,依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1月3日,文昌路街道补选王又磊,永安路街道补选高鹏翔,城港路街道补选王靖、潘成福、张晓兵、姜守欣,三山岛街道补选韩静、于明海、石茂亭,金仓街道补选温建伟,金城镇补选王钟涓、彭泳舰,朱桥镇补选李松毅、刘炳文,程郭镇补选葛殿帅,柞村镇补选龚福明、刘永新,夏邱镇补选张磊、王洪福,沙河镇补选王力,土山镇补选孙卫忠,虎头崖镇补选杨玄迪等22人为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代表资格的报告》,确认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截至目前,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03名。

(第59号)

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刘永新为莱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炳文为莱州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盛晓凤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庚申为莱州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室副主任;

李旭平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文昌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祥忠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永安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崔朋安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文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靖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城港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晓平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金仓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洪宝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三山岛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永伟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文昌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伟平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永安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原春和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文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于淼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城港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树军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金仓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高蓬强为莱州市人大常委会三山岛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机构更名,李旭平的市人大常委会文昌路街道工作室主任职务、张祥忠的市人大常委会永安路街道工作室主任职务、崔朋安的市人大常委会文峰路街道工作室主任职务、王靖的市人大常委会城港路街道工作室主任职务、杨晓平的市人大常委会金仓街道工作室主任职务、张洪宝的市人大常委会三山岛街道工作室主任职务、孙永伟的市人大常委会文昌路街道工作室副主任职务、王伟平的市人大常委会永安路街道工作室副主任职务、原春和的市人大常委会文峰路街道工作室副主任职务、于淼的市人大常委会城港路街道工作室副主任职务、张树军的市人大常委会金仓街道工作室副主任职务、高蓬强的市人大常委会三山岛街道工作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第60号)

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陈钢的提请,决定任命:

张成刚为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姜海为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姜海的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阴发杰的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第61号)

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春东的提请,任命:

林浩杰为莱州市人民法院金城法庭副庭长;

刘娜娜为莱州市人民法院郭家店法庭副庭长;

陈春妮为莱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刘娜娜的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朗的莱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孙伟然的莱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第62号)

莱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鹏翔的提请,任命:

崔鹏飞为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建荣的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升山、刘俊业、于立新的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