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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宣传教育

-TRAFFIC SAFETY-

一案一警示

2025年1月2日10时许,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栏板半挂车(空载)行驶至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与八一路交叉路口处右转弯时,与同向右侧沿非机动车道直行的陈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电动二轮车相撞并辗压,造成陈某经120确认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01

李某存在驾驶机动车右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违法行为

02

陈某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尚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预防交通事故

◆ 在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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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让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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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让直行)

◆ 摩托车、电动车因为其结构特殊,发生事故时,车身容易失去平衡,骑乘人员极易被甩出,而头部往往会先着地,或者撞击到车辆及其他物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当意外发生时,头盔可以缓冲大部分撞击能量,以减轻事故对头部的伤害。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正确佩戴头盔是最后的安全保障!

 一案一警示 | 转弯让直行 骑车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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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一警示 | 转弯让直行 骑车戴头盔

温江区永宁街道原创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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