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针对天水辖区高速公路通行实际状况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玉泉高速公路大队新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月11日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超速
二、限速标准
小型汽车限速100km/h,大型汽车限速80km/h。
三、抓拍交通违法地点
(一)连霍高速上行1382公里200米;
(二)连霍高速下行1389公里900米。
以上地点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后自动导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严格遵守。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6日
来源:天水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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