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
为营造欢乐祥和、文明和谐
的节日氛围
近日
海州公安加大对
涉烟花爆竹案件的打击力度
依法处罚了一批违规燃放
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
0 1
1月1日19时
新东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张某、许某等人在海州区建设东路
某小区门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经查
张某、许某等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
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法律规定
张某、许某等人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0 2
1月1日20时
新南派出所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
乔某在郁洲南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经查
乔某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
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法律规定
乔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0 3
2024年12月27日
新海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李某在未取得相关运输资质情况下
驾驶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后李某被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
李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被依法行政拘留
刚刚
海州警方发布悬赏通告
宣布将对积极举报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者
提供最高2000元的奖励
广大市民朋友: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海州区划定区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公安机关处罚后的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如有发现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或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以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方式包括:
1.电话举报:市民朋友可直接拨打110,告知接警人员违法行为的具体地点、时间、违法人员情况等基本信息。市民在现场拍摄视频或者照片的,可将相关材料主动提供给处警民警,配合民警开展调查。
2.微信举报:市民朋友可以在微信搜索“平安海州”小程序,点击“我要举报”功能,选择线索类别“烟花爆竹”,填写具体信息,点击提交。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确系违规行为后,将依法进行处罚,并给予举报人奖励。
无论是拨打110还是通过微信举报,公安机关都会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将视情对第一举报人予以200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海州公安分局
2025年1月6日
连云港市禁燃禁放规定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连政发〔2022〕9号)明确规定:海州区新海电厂铁路、陇海铁路、兴云路、港城大道、郁林北路、霞辉路、文苑北路、振华东路、郁林路、云台山第小区东侧小路至马涧、新滩官庄路、双拥路、科苑南路、九岭路、瀛洲路、香海湖路、锦屏路、西门路的合围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示意图
在人员聚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各类焰火燃放活动。请广大市民理性过节,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共同守护城市安全。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运营中心
来源:海微警
编辑:方婧瑄
初审:徐蓓蓓
复审:段潇
终审: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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