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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关于“好小仔”案资金清退发还的
公告
关于马菁、石爱娣、马学军、陈思恩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好小仔”案),涉案财产已由本院依法立案执行。为高效、有序、准确地完成资金清退发还工作,现将资金清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清退对象及清退比例
本次资金清退对象为在“好小仔”案本院作出的(2022)甘0102刑初58号刑事判决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审核确定的兰州地区集资参与人(附兰州地区名单,兰外地区另行通知)。相关集资参与人未经报案不在认定名册以内的,不纳入发还对象。清退比例为44.06%(到案金额161179994.29元)。
三、登记平台
手机微信识别二维码后进入“‘好小仔’退款人员信息采集”平台。
四、信息登记方式
(一)关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上扫描“‘好小仔’退款人员信息采集”退赔二维码进行登记。
(其中,“银行卡号”处请参照本文末尾中国银行好小仔案开户及信息登记流程,注册后扫码。)
(三)填报信息
五、核实登记内容
填报姓名、手机号码(报案时的本人实名制手机号码)、有效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并“点击同意个人客户信息查询及使用授权书”。集资人已死亡的,继承人除登记上述信息外,还需联系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并提供继承人身份证、继承权公证文书和开立在继承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集资参与人主体为两人以上等情形的,采取线下登记。线下登记预计在公告期满后,请关注本院微信公众号。
七、法律风险提示
1.为确保信息核实登记准确,线上登记的应当由集资参与人本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线下登记的原则上应当由集资参与人本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线下登记集资参与人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线下核实登记,并携带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材料、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2.此次信息核实登记为资金返还的必要环节,请集资参与人务必及时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资金不能返还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3.集资参与人主体为两人以上的,所有人员均应前往核实登记点进行线下登记,各集资参与人之间对返还资金的分配比例问题由各集资参与人之间协商解决。
4.继承人参加线下核实登记的,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亲属关系)的材料或文书。各继承人之间的份额请自行协商解决。
5.本院将委托中国银行代为发放,为尽快收到清退的款项,建议提供集资参与人本人名下中国银行Ⅰ类银行卡。银行卡预留的手机号码当前须处于使用状态。如对银行卡类型不清楚、预留的手机号码不清楚或者需要变更预留的手机号码的,可以联系银行办理。
6.本次线上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本院仅授权中国银行网点开展微信小程序具体使用的指引工作,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该项工作。请集资参与人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除本通告公布的电话外)、短信的方式要求提供申报编号及个人隐私等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7.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0931—8522048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1.兰州地区集资参与人名单
2.中国银行好小仔案开户及信息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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