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气象局关于尧都区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以及《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临汾市尧都区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发布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作业区域临汾市尧都区辖区所有作业点,以及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处于作业安全影响区域。
三、作业装备陕西中天WR一98火箭炮1部、云南锐达JFJ-3型火箭炮1套、江西新余国科BL一1型火箭炮1部、地面发生器2部。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一)严禁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场围观;(二)严禁以作业装备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三)严禁擅自移动、藏匿、拆卸和损毁不炸弹、哑弹等故障弹;(四)严禁未经气象主管和空域管制部门批准实施作业。
五、事故处置人工增雨防雹弹属于危险爆炸物品,若发生弹药被盗,当地群众有责任协助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侦破。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若任何组织和个人遇到故障弹或火箭弹残骸,或因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应及时拨打电话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联系单位:临汾市尧都区气象局联系电话:0357-2519384
特此公告
临汾市尧都区气象局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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